公布日:2024.04.09
申請日:2023.12.29
分類號:C02F9/00(2023.01)I;C02F1/00(2023.01)N;C02F1/40(2023.01)N;C02F3/30(2023.01)N;C02F101/16(2006.01)N;C02F101/38(2006.01)N;C02F103/20(2006.01)N
摘要
本申請公開了一種養殖污水脫氮方法及系統,包括對養殖場排放的養殖污水進行固液分離處理,獲得分離后的第一階段污水;對所述第一階段污水進行厭氧發酵處理,獲得第二階段污水;將所述第二階段污水與所述第一階段污水的第一分流污水進行第一混合獲得第一混合液,并對所述第一混合液進行一級厭氧好氧處理,獲得一級脫氮出水;以及將所述一級脫氮出水與所述第一階段污水的第二分流污水進行第二混合獲得第二混合液,并對所述第二混合液進行二級厭氧好氧處理,獲得二級脫氮出水。本申請提供的養殖污水脫氮方法和系統具有脫氮效率高、運行成本低等優點。

權利要求書
1.一種養殖污水脫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對養殖場排放的養殖污水進行固液分離處理,獲得第一階段污水;對所述第一階段污水進行厭氧發酵處理,獲得第二階段污水;將所述第二階段污水與所述第一階段污水的第一分流污水進行第一混合獲得第一混合液,并對所述第一混合液進行一級厭氧好氧處理,獲得一級脫氮出水;以及將所述一級脫氮出水與所述第一階段污水的第二分流污水進行第二混合獲得第二混合液,并對所述第二混合液進行二級厭氧好氧處理,獲得二級脫氮出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養殖污水脫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級厭氧好氧處理包括:對所述第一混合液進行第一反硝化處理得到第一反硝化液;對所述第一反硝化液進行第一硝化處理得到第一硝化液;以及對所述第一硝化液進行第一沉淀處理得到一級脫氮出水和第一沉淀物,其中所述第一混合液的碳氮比大于或等于7;所述二級厭氧好氧處理包括:對所述第二混合液進行第二反硝化處理得到第二反硝化液;對所述第二反硝化液進行第二硝化處理得到第二硝化液;以及對所述第二硝化液進行第二沉淀處理得到二級脫氮出水和第二沉淀物,其中所述第二混合液的碳氮比大于或等于5。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養殖污水脫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級厭氧好氧處理還包括:將所述第一硝化液按照第一內回流比回流至所述第一混合液中,所述第一內回流比大于或等于8,其中所述第一內回流比為回流的所述第一硝化液流量與所述第一混合液流量的比;以及將所述第一沉淀物按照第一外回流比回流至所述第一混合液中,所述第一外回流比大于或等于1,其中所述第一外回流比為回流的所述第一沉淀物流量與所述第一混合液流量的比;所述二級厭氧好氧處理還包括:將所述第二硝化液按照第二內回流比回流至所述第二混合液中,所述第二內回流比大于或等于8,其中所述第二內回流比為回流的所述第二硝化液流量與所述第二混合液流量的比;以及將所述第二沉淀物按照第二外回流比回流至所述第二混合液中,所述第二外回流比大于或等于1,其中所述第二外回流比為回流的所述第二沉淀物流量與所述第二混合液流量的比。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養殖污水脫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混合液的ph值范圍為7.457.54;所述第一硝化液的ph值范圍為7.257.34;所述第二混合液的ph值范圍為7.257.34;以及所述第二硝化液的ph值范圍為7.057.14。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養殖污水脫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對所述二級脫氮出水進行第三沉淀處理,獲得第三階段出水;以及將所述固液分離處理、厭氧發酵處理、一級厭氧好氧處理和/或二級厭氧好氧處理所產生的沉淀物進行存儲。
6.一種養殖污水脫氮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養殖污水脫氮系統包括:固液分離裝置,其用于對養殖場排放的養殖污水進行固液分離,獲得第一階段污水;厭氧發酵裝置,其用于對所述第一階段污水進行厭氧發酵,獲得第二階段污水,所述厭氧發酵裝置與所述固液分離裝置相連;一級厭氧好氧處理裝置,其與所述固液分離裝置相連,并用于將所述第二階段污水與所述第一階段污水的第一分流污水進行第一混合獲得第一混合液,并對所述第一混合液進行一級厭氧好氧處理獲得一級脫氮出水;二級厭氧好氧處理裝置,其與所述一級厭氧好氧處理裝置相連,并用于將所述一級脫氮出水與所述第一階段污水的第二分流污水進行第二混合獲得第二混合液,并對所述第二混合液進行二級厭氧好氧處理獲得二級脫氮出水;排放處理裝置,其與所述二級厭氧好氧處理裝置相連,并用于對所述二級脫氮出水進行第三沉淀處理,獲得第三階段出水;以及沉淀處理裝置,其與所述固液分離裝置、厭氧發酵裝置、一級厭氧好氧處理裝置、二級厭氧好氧處理裝置和/或排放處理裝置相連,并用于存儲所述固液分離裝置、厭氧發酵裝置、一級厭氧好氧處理裝置、二級厭氧好氧處理裝置和/或排放處理裝置所產生的沉淀物。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養殖污水脫氮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級厭氧好氧處理裝置包括:一級反硝化池,其用于對所述第一混合液進行反硝化處理,獲得第一反硝化液;一級硝化池,其與所述一級反硝化池相連,并用于對所述第一反硝化液進行硝化處理,獲得第一硝化液;以及一級沉淀池,其與所述一級硝化池相連,并用于對所述第一硝化液進行沉淀處理,獲得所述一級脫氮出水和第一沉淀物;所述二級厭氧好氧處理裝置包括:二級反硝化池,其與所述一級沉淀池相連,并用于對所述第二混合液進行反硝化處理,獲得第二反硝化液;二級硝化池,其用于對所述第二反硝化液進行硝化處理,獲得第二硝化液,所述二級硝化池與所述二級反硝化池相連;以及二級沉淀池,其與所述二級硝化池相連,并用于對所述第二硝化液進行沉淀處理,獲得所述二級脫氮出水和第二沉淀物。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養殖污水脫氮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固液分離裝置包括:過濾池,其用于去除所述養殖污水中漂浮物;固液分離單元,其與所述過濾池相連,并用于對所述養殖污水進行固液分離處理;以及緩沖池,其與所述固液分離單元相連,并用于暫存所述第一階段污水以滿足出水泵啟停間歇存水需求;所述厭氧處理裝置包括:厭氧發酵單元,其與所述緩沖池相連,并用于對所述第一階段污水進行厭氧發酵;以及初沉池,其與所述厭氧發酵單元和一級反硝化池相連,并用于存儲所述第二階段污水;所述排放處理裝置包括:終沉池,其與所述二級沉淀池相連,并用于對所述二級脫氮出水進行第三沉淀處理,獲得所述第三階段出水;以及排放池,其與所述終沉池相連,并用于暫存所述第三階段出水。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養殖污水脫氮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沉淀處理裝置包括與所述污泥池、緩沖池、厭氧發酵單元、初沉池、一級反硝化池、一級沉淀池、二級反硝化池、二級沉淀池和/或終沉池相連并用于存儲所述沉淀物的沉淀存儲池。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養殖污水脫氮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沉淀處理裝置還包括與所述沉淀存儲池相連的沉淀處理單元。
發明內容
為了至少解決如上所提到的一個或多個技術問題,本申請在多個方面中提出了一種養殖污水脫氮方法及系統。
在第一方面中,本申請提供了一種養殖污水脫氮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對養殖場排放的養殖污水進行固液分離處理,獲得第一階段污水;對所述第一階段污水進行厭氧發酵處理,獲得第二階段污水;將所述第二階段污水與所述第一階段污水的第一分流污水進行第一混合獲得第一混合液,并對所述第一混合液進行一級厭氧好氧處理,獲得一級脫氮出水;以及將所述一級脫氮出水與所述第一階段污水的第二分流污水進行第二混合獲得第二混合液,并對所述第二混合液進行二級厭氧好氧處理,獲得二級脫氮出水。
在一個可選的方案中,所述一級厭氧好氧處理包括:對所述第一混合液進行第一反硝化處理得到第一反硝化液;對所述第一反硝化液進行第一硝化處理得到第一硝化液;以及對所述第一硝化液進行第一沉淀處理得到一級脫氮出水和第一沉淀物,其中所述第一混合液的碳氮比大于或等于7;所述二級厭氧好氧處理包括:對所述第二混合液進行第二反硝化處理得到第二反硝化液;對所述第二反硝化液進行第二硝化處理得到第二硝化液;以及對所述第二硝化液進行第二沉淀處理得到二級脫氮出水和第二沉淀物,其中所述第二混合液的碳氮比大于或等于5。
在一個可選的方案中,所述一級厭氧好氧處理還包括:將所述第一硝化液按照第一內回流比回流至所述第一混合液中,所述第一內回流比大于或等于8,其中所述第一內回流比為回流的所述第一硝化液流量與所述第一混合液流量的比;以及將所述第一沉淀物按照第一外回流比回流至所述第一混合液中,所述第一外回流比大于或等于1,其中所述第一外回流比為回流的所述第一沉淀物流量與所述第一混合液流量的比;所述二級厭氧好氧處理還包括:將所述第二硝化液按照第二內回流比回流至所述第二混合液中,所述第二內回流比大于或等于8,其中所述第二內回流比為回流的所述第二硝化液流量與所述第二混合液流量的比;以及將所述第二沉淀物按照第二外回流比回流至所述第二混合液中,所述第二外回流比大于或等于1,其中所述第二外回流比為回流的所述第二沉淀物流量與所述第二混合液流量的比。
在一個可選的方案中,所述第一混合液的ph值范圍為7.45-7.54;所述第一硝化液的ph值范圍為7.25-7.34;所述第二混合液的ph值范圍為7.25-7.34;以及所述第二硝化液的ph值范圍為7.05-7.14。
在一個可選的方案中,所述方法還包括:對所述二級脫氮出水進行第三沉淀處理,獲得第三階段出水;以及將所述固液分離處理、厭氧發酵處理、一級厭氧好氧處理和/或二級厭氧好氧處理所產生的沉淀物進行存儲。
在第二方面中,本申請提供了一種養殖污水脫氮系統。所述養殖污水脫氮系統包括:固液分離裝置,其用于對養殖場排放的養殖污水進行固液分離,獲得第一階段污水;厭氧發酵裝置,其用于對所述第一階段污水進行厭氧發酵,獲得第二階段污水,所述厭氧發酵裝置與所述固液分離裝置相連;一級厭氧好氧處理裝置,其與所述固液分離裝置相連,并用于將所述第二階段污水與所述第一階段污水的第一分流污水進行第一混合獲得第一混合液,并對所述第一混合液進行一級厭氧好氧處理獲得一級脫氮出水;二級厭氧好氧處理裝置,其與所述一級厭氧好氧處理裝置相連,并用于將所述一級脫氮出水與所述第一階段污水的第二分流污水進行第二混合獲得第二混合液,并對所述第二混合液進行二級厭氧好氧處理獲得二級脫氮出水;排放處理裝置,其與所述二級厭氧好氧處理裝置相連,并用于對所述二級脫氮出水進行第三沉淀處理,獲得第三階段出水;以及沉淀處理裝置,其與所述固液分離裝置、厭氧發酵裝置、一級厭氧好氧處理裝置、二級厭氧好氧處理裝置和/或排放處理裝置相連,并用于存儲所述固液分離裝置、厭氧發酵裝置、一級厭氧好氧處理裝置、二級厭氧好氧處理裝置和/或排放處理裝置所產生的沉淀物。
在一個可選的方案中,所述一級厭氧好氧處理裝置包括:一級反硝化池,其用于對所述第一混合液進行反硝化處理,獲得第一反硝化液;一級硝化池,其與所述一級反硝化池相連,并用于對所述第一反硝化液進行硝化處理,獲得第一硝化液;以及一級沉淀池,其與所述一級硝化池相連,并用于對所述第一硝化液進行沉淀處理,獲得所述一級脫氮出水和第一沉淀物;所述二級厭氧好氧處理裝置包括:二級反硝化池,其與所述一級沉淀池相連,并用于對所述第二混合液進行反硝化處理,獲得第二反硝化液;二級硝化池,其用于對所述第二反硝化液進行硝化處理,獲得第二硝化液,所述二級硝化池與所述二級反硝化池相連;以及二級沉淀池,其與所述二級硝化池相連,并用于對所述第二硝化液進行沉淀處理,獲得所述二級脫氮出水和第二沉淀物。
在一個可選的方案中,所述固液分離裝置包括:過濾池,其用于去除所述養殖污水中漂浮物;固液分離單元,其與所述過濾池相連,并用于對所述養殖污水進行固液分離處理;以及緩沖池,其與所述固液分離單元相連,并用于暫存所述第一階段污水以滿足出水泵啟停間歇存水需求;所述厭氧處理裝置包括:厭氧發酵單元,其與所述緩沖池相連,并用于對所述第一階段污水進行厭氧發酵;以及初沉池,其與所述厭氧發酵單元和一級反硝化池相連,并用于存儲所述第二階段污水;所述排放處理裝置包括:終沉池,其與所述二級沉淀池相連,并用于對所述二級脫氮出水進行第三沉淀處理,獲得所述第三階段出水;以及排放池,其與所述終沉池相連,并用于暫儲所述第三階段出水。
在一個可選的方案中,所述沉淀處理裝置包括與所述污泥池、緩沖池、厭氧發酵單元、初沉池、一級反硝化池、一級沉淀池、二級反硝化池、二級沉淀池和/或終沉池相連并用于存儲所述沉淀物的沉淀存儲池。
在一個可選的方案中,所述沉淀處理裝置還包括與所述沉淀存儲池相連的沉淀處理單元。
通過如上所提供的養殖污水脫氮方法和系統,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是,本申請提供的養殖污水脫氮方法及系統,對養殖污水采用了一級厭氧好氧處理和二級厭氧好氧處理,并且將部分養殖污水作為添加碳源從而無需額外購買添加碳源,不僅有效提高了養殖污水的脫氮效率,并且大大降低了污水處理的成本。
(發明人:彭輪;李創;丁健;陳慶祥;劉喜平;申思遠;韓明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