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開局之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規劃目標、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關鍵之年。為全面落實“十二五”全州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削減)目標任務,促進環境質量得到進一步改善,根據省上下達我州“十二五”四項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控制增長比例,結合我州2014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和減排潛力,制訂本計劃。
一、編制總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三中全會、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精神,以轉變發展方式為主線,以解決影響可持續發展和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立足點,持續深入推進污染減排,全面落實工程、結構、管理減排措施,以推進農業源和氮氧化物減排為重點,落實責任,強化監管,協調配合,不斷改善環境質量,確保實現污染減排目標,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編制原則
1、基數先行,動態測算原則。以國家核定的2013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為計劃編制基數,在新增量的預測方面,按照GDP、人口、能源消耗等變化趨勢,動態測算污染物新增量;在削減量的測算方面,以工程為基礎,以資金、措施落實為重要依據,動態測算新增削減量。
2、區域協調,差別對待的原則。充分考慮各地區目前經濟社會發展所面臨的總量控制方面的實際問題,堅持統籌兼顧、分類指導、區別對待的原則,統籌考慮各地區環境質量狀況、排放基數、經濟發展水平和減排潛力,實行區別對待和差異化減排原則。
3、責任分解落實原則。通過編制計劃,將年度污染減排目標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各縣政府和重點企業,污染減排計劃編制以強化工程減排為重點,推進結構減排,實化管理減排,全面推動各項減排措施的落實。
4、目標可達性原則。結合全州社會經濟發展、產業結構特征、人口分布等實際,在綜合考慮主要污染物新增量的基礎上,做好新增量、存量、減排量之間的系統分析,綜合考慮技術、資金、時間和管理等因素,采取控制增長速度的方式,確保各項對策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實現計劃目標的可達性。
二、現狀分析
(一)化學需氧量(COD)、氨氮(NH3-N)排放情況
2013年,全州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3351.44噸,其中工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65.99噸,占排放總量的1.97%;生活化學需氧量排放量1862.89噸,占排放總量的55.6%;集中處置設施化學需氧量排放量38.39噸,占排放總量的1.15%;農業源化學需氧量排放量1384.18噸,占排放總量的41.3%。
2013年,全州氨氮排放總量293.80噸,其中工業氨氮排放量22.16噸,占排放總量的7.5%;生活氨氮排放量241.65噸,占排放總量的82.2%;集中處置設施氨氮排放量2.56噸,占排放總量的0.87%;農業源氨氮排放量27.44噸,占排放總量的9.33%。
(二)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情況
2013年,全州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為1.4730萬噸,其中工業二氧化硫排放量0.8398萬噸,占排放總量的57 %;其他二氧化硫排放量0.6707萬噸,占排放總量的43%。
2013年,全州氮氧化物排放總量為1.2938萬噸,其中工業氮氧化物排放量0.7551萬噸,占排放總量的58.4%;其他氮氧化物排放量0.3891萬噸,占排放總量的30.1%;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量0.1496萬噸,占排放總量的11.5%。
三、2014年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預測
(一)COD新增量預測
2014年COD新增量69.97噸,其中,工業新增 8.58噸,生活新增61.39噸。
1、工業
2013年GDP為112.26億元,工業COD排放量為65.99噸。
測算依據:2013年工業COD排放強度=2013年工業COD排放量(噸)/2013年GDP(億元)=65.99噸/112.26億元=0.000059噸/萬元
該計劃在不考慮低COD排放行業貢獻率和監察系數的情況下,按GDP13%增長率預計,2013年新增工業COD排放量=0.000059噸/萬元×1122600萬元×13%=8.78噸,即2014年工業COD新增量約8.58噸。
2、生活
新增生活COD排放量=新增城鎮常住人口(萬人)×各地人均COD產生系數×365×10-6。新增城鎮常住人口=上年城鎮常住人口數×城鎮人口增長率。
測算依據:2013年城鎮常住人口數為9.32萬人, 2014年全州城鎮人口按全省3.08%增長比例預計,城鎮人口將達到9.61萬人,較上年新增0.29萬人。預測2014年生活COD新增量=0.29萬人×58g/d?人×365×10-2=61.39噸,即2014年生活COD新增61.39噸。
(二)NH3-N新增量預測
2014年NH3-N新增量10.96噸,其中,工業新增量2.92噸,生活新增量8.04噸。
1、工業
測算依據:2013年GDP為112.26億元,工業NH3-N排放量22.16噸。工業NH3-N排放強度=工業NH3-N排放量/GDP=22.16噸/112.26億元=0.000020噸/萬元。
新增工業NH3-N排放量=工業NH3-N排放強度×GDP×年GDP增長率=0.000020噸/萬元×112.26億元×13%=2.92噸。
2、生活
新增生活NH3-N排放量=新增城鎮常住人口(萬人)×各地人均NH3-N產生系數×365×10-6。
測算依據:
2014年生活NH3-N新增量=0.29萬人×7.6g/d?人×365×10-2=8.04噸,即2014年生活NH3-N新增8.04噸。
(三)二氧化硫(SO2)新增量預測
2014年SO2新增量1369.32噸,其中火電行業409噸,非電行業960.32噸。
1、火電行業SO2新增量預測
測算依據: 根據2013年國家核查核算結果,海北州全社會煤炭消費量為259.24萬噸,其中火電為80.99萬噸、非電消費量178.25萬噸;2014年全州煤炭消費量=259.24萬噸*(1-2.5%)*(1+13%)=285.62萬噸,較上年新增26.38萬噸;按照全州火電煤炭消費占全州31.9%的比重,火電煤炭消費量約為91.25萬噸,較上年新增10.26萬噸。
新增電力二氧化硫新增量按照唐湖電力分公司66.5%的綜合脫硫效率和平均煤炭含硫率0.70%計算=10.26×104×1.7×0.70%×(1-66.5%)=409噸。
2.非火電行業SO2新增量預測
非電煤炭消耗量較上年新增16.12萬噸, 2013年非電力SO2排放強度=(0.6707/178.25)=37.63噸/萬噸;新增非電二氧化硫排放量=排放強度×(全社會煤炭消費量-火力發電煤炭消費量-上年非電消費量)=37.63×(285.62-91.25-168.85)=960.32噸。
(四)氮氧化物(NOX)新增量預測
2014年NOX新增量為798.88噸。
1、電力NOX新增量:按照新增火力發電煤炭消費10.26萬噸計算,根據全口徑核算電力煤炭新增量主要是新建機組全年運行后增加的煤炭消耗量,按照新建機組核算,氮氧化物新增量=10.26萬噸×3.26Kg/噸×10=334.48噸。
2、根據國家2013年核定我州的機動車氮氧化物新增量及新增車輛,預計我州2014年新增車輛0.3萬輛,按照我州2013年核定的產污系數每輛車約排放氮氧化物31公斤測算,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為93噸。
3、其他行業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M其它增×q其它+G其它增× ef×10-3+I替代, 2013年其他行業煤炭消耗量168.85萬噸,2013年其他行業排放強度=0.3891萬噸/168.85萬噸=23.04噸/萬噸,2014年其他行業煤炭消耗新增量=16.12萬噸,2014年其他行業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16.12萬噸×23.04噸/萬噸=371.4噸。
四、2014年度全州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削減目標
按照省上下達了我州2014年總量控制指標,化學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總量分別比2012年增長或下降3.5%、2.5%、-2.0%、0.5%,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3500、294、14400和13000噸以內,削減任務分別為20噸、3噸、1160噸和100噸。
五、重點減排工程及預期削減能力
(一)化學需氧量(COD)
實施工程減排項目6項,其中:門源縣污水處理廠COD削減量36噸,剛察縣污水處理廠COD消減量10噸,剛察縣草原肉食品有限公司COD消減量4噸,三角城鎮奶牛育種場COD消減量3噸,祁連縣康綠牲畜養殖專業合作社COD消減量10噸;(詳見附表3、4、8)。
通過實施6項COD減排項目,預計可削減化學需氧量(COD)排放量63噸。
(二)氨氮(NH3-N)
實施工程減排項目6項,其中:門源縣污水處理廠NH3-N消減量3噸,剛察縣污水處理廠NH3-N消減量1噸,剛察縣草原肉食品有限公司NH3-N消減量1噸,祁連縣康綠牲畜養殖專業合作社NH3-N消減量0.2噸;三角城鎮奶牛育種場NH3-N消減量0.3噸(詳見附表3、4、8)。
通過實施6項NH3-N減排項目,預計可削減氨氮(NH3-N)排放量 5.5噸。
(三)二氧化硫(SO2)
實施工程減排項目2項,可完成SO2削減量4296噸。其中西部礦業唐湖電力分公司現役燃煤機組脫硫設施項目,預計削減二氧化硫約4000噸;祁連縣金達成供熱公司一期工程關停項目削減二氧化硫約296噸(詳見附表5、6)。
通過實施2項SO2減排項目,預計可削減二氧化硫(SO2)排放量 4296噸。
(四)氮氧化物(NOX)
1、實施淘汰黃標車500輛(詳見附表7),可削減機動車NOX 100噸;
2、環保標志管理,黃綠標發放率達到90%以上,機動車檢測率達到80%以上,實現管理減排5噸;
3、祁連縣金達成供熱公司一期工程關停項目削減氮氧化物約84噸;
4、西部礦業唐湖電力分公司完成2號機組脫硝工程建設任務,年底前投入試運行。
通過實施3項NOX減排項目,預計可削減氮氧化物(NOX)排放量 189噸。
通過上述工程減排、結構減排措施,2014年預計可削減化學需氧量(COD)63噸;氨氮(NH3-N)5.5噸;二氧化硫(SO2)4296噸;氮氧化物(NOX)189噸。
六、目標可達性分析
(一)預測的可達性
1、COD、NH3-N 可達性
2014年,在確保已建成的海北恒潔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正常運行,海晏縣污水處理廠提標技改工程有效發揮除磷脫氮功效,進一步完善配套管網加大污水收集能力,新建的剛察縣、門源縣污水處理廠加快建設進度按時投運;尤其是農業減排項目如期完成的前提下,可完成化學需氧量削減量63噸、氨氮削減量5.5噸,在工程措施的保證下,可實現2014年全州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總量控制在增長3.5%、2.5%的目標。
2、SO2、NOX 可達性
2014年,在確保已建成的火電機組脫硫設施正常穩定運行,加大西部礦業唐湖電力分公司燃煤機組脫硫設施的正常運行監管,結構關停項目落實到位,可削減量二氧化硫4296噸;加大黃標車淘汰力度、全面實施國Ⅳ標準油品供應,提高油品品質,在確保工程治理、結構減排和黃標車淘汰任務按期完成的前提下,可削減氮氧化物189噸,可實現2014年全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控制在下降2.0%和增長0.5%的目標。
(二)不確定因素分析
1、對計劃中各工程項目減排量的測算,都是基于計劃項目如期完成并確保正常穩定運行的前提下,也是完成今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的關鍵。GDP、火電發電量、人口增長率等不超過預測分析值。
2、加強對重點污染源和減排項目的監察,確保污染治理設施穩定運行,以防被扣減監測和監察系數,保證減排成效得到認可。
3、計劃中西部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唐湖電力分公司燃煤機組脫硫設施項目能否正常運行,對完成年度SO2減排任務至關重要。2014年剛察縣、門源縣污水處理廠能否正常按時投入運行,對完成COD、NH3-N減排任務至關重要。
七、主要減排措施及責任分工
(一)扎實推進污水處理廠、燃煤電廠脫硫設施運行和重點排污企業治污設施的建設進度
1、海北恒潔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海晏縣污水處理廠確保正常運行,海晏縣污水處理廠完成提標改造,加大配套管網改造工程,提高污水收集率。剛察縣、門源縣污水處理廠按時投運;三角城奶牛育種場、祁連縣康綠牲畜養殖專業合作社和剛察縣草原肉食品有限公司等農業減排項目如期完成,可實現63噸COD,5.5噸NH3-N的削減任務。加快祁連縣污水處理廠建設工作,完成工程量的80%。(責任單位:四縣人民政府,州經商委、州農牧局、州環林局)
2、加大西部礦業唐湖電力分公司燃煤機組脫硫設施的正常運行監管,完成4000噸二氧化硫削減任務。確保年底完成2號機組脫硝設施建設工程并投入運行。(責任單位:州環林局、州經商委)
3、加大重點地區和流域工業污染源的污染治理力度,對不能穩定達標的企業,責令限期治理,逾期不能達標的,依法責令停產、關閉,對不能滿足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的企業限產限排。(責任單位:州環林局)
(二)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加快淘汰落后生產能力
1、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依法淘汰或關閉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污染嚴重的落后生產能力、工藝裝備和產品。加大對鐵合金、碳化硅等落后產能的淘汰力度,要依法淘汰12500KVA以下鐵合金礦熱爐、6300KVA以下的碳化硅冶煉爐和機立窯水泥生產線,逐步改變結構性污染問題,推進產業結構優化調整。認真做好祁連縣金達成供熱公司一期工程關停項目相關工作。(責任單位:祁連縣人民政府、州經商委)
2、加快黃標車淘汰力度,強化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工作,為全州NOX減排任務的完成發揮效益,確保全年減排任務的完成。(責任單位:州公安局、州環林局)
(三)加強環境監管,有效控制污染物新增量,提高污染物排放達標率
1、加強環境監管。一是加強國控、省控重點污染源的日常監管工作,確保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轉,將國控和省控重點企業排放達標率提高到90%以上。二是加大自動在線監控系統和監控中心建設。確保西海鎮污水處理廠和海晏縣污水處理廠自動監控系統穩定運行,并與環保監管部門實現聯網,實行實時監控和動態管理,確保穩定達標排放。三是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嚴把環保準入關。繼續開展各類專項環保執法行動,加強重點污染源監督管理,重點監控2家國控重點污染源,明確任務,落實措施,確保重點排污單位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嚴格執行限期治理和排污許可證制度,完成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建設工作,進一步完善提高污染物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建設,要加強對火電、冶金、有色金屬等污染負荷大的行業企業考核,并依法實行強制清潔生產審核。(責任單位:四縣人民政府,州環林局)
2、加強農業污染源管理工作。農業源化學需氧量排放量1491噸,占全州排放總量的43%、氨氮排放量30噸,占全州排放總量的10%。全面安排農業源減排工作,加快畜禽養殖治理項目建設,如期發揮減排效益,是全州完成“十二五”期間乃至今后污染減排的關鍵。(牽頭單位:州農牧局 協辦單位:州環林局)
八、保障措施
(一)落實目標責任,強化目標考核。各縣政府必須按照國家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強化污染減排目標責任制,切實加強對減排工作的組織領導。環保、發改、經商委、財政、住建、農牧、公安、統計等相關部門要緊密配合,形成合力,認真落實州政府印發的《關于加強“十二五”期間污染減排工作的意見》中的有關部門職責,切實發揮各自職能,合力推動減排工作。各級政府是污染減排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擔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按照州政府與各縣政府目標責任書和年度減排計劃,及時研究部署本地區的污染減排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把減排任務通過簽訂目標責任書的形式層層分解落實到各重點排污單位,并親自督查落實。分管領導要經常深入基層、深入一線,切實做到有方案、有重點、有措施、有督查,務必把責任和措施落到實處,形成一級抓一級,抓出成效,全方位落實好工程減排、結構減排、管理減排措施,確保年度減排任務的完成。各級政府要積極推進污染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三大體系”建設。州環境保護和林業局會同州發展改革委、州經商委、州統計局和州監察局負責污染減排工作的考核,考核結果上報州政府,并向社會公布,同時作為各地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及企業負責人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實施嚴格考核,對未完成污染減排目標任務的地區,實行一票否決制,并予以通報批評。
(二)加強督查預警,落實減排措施。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將“保運行”作為污染減排工作的中心任務來抓,狠抓可發揮減排效益的污水處理廠、燃煤電廠脫硫設施和企業污染治理設施的正常運行,加大現場督查力度,督促各污水處理廠加強人員培訓,提高運行管理水平,加快自動在線監測裝置建設,建立健全減排設施運行臺帳,對重點減排項目實施周報告、半月報告和每月形勢分析進行督促落實,對減排工作進展不力的地區和企業實現預警,及時跟蹤、調度各地污染減排工作進展情況,并實行內部通報制度,確保污染減排設施正常運行,設施運行率達到100%。
門源縣要重點加強污水處理廠和管網建設進度,提高收集率,確保10月投入試運行。祁連縣要重點加強污水處理廠和管網建設進度,確保完成80%的工程量;切實做好祁連縣金達成供熱公司一期工程關停項目相關工作,加強祁連縣康綠牲畜養殖專業合作社畜禽養殖治理項目建設,確保減排項目落到實處。剛察縣重點加強污水處理廠和管網建設進度,提高收集率,確保7月投入試運行;督促剛察縣草原肉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廢水治理工程建設完成。海晏縣重點加強縣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的調試進度的督促落實;強化三角城鎮奶牛場畜禽養殖治理項目建設,確保減排項目落到實處。協助做好海北恒潔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唐胡電力脫硫脫硝工程運營監管和建設。
(三)密切配合,合力推進減排工作。各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與環保部門密切配合,合力推進污染減排工作。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要積極爭取國家重大項目支持,加大對污水處理廠建設的資金投入;指導各地區盡快制定污水處理費收費政策,全面開征污水處理費并加強征收監管。認真落實高耗能企業差別電價、燃煤發電機組脫硫加價等有關政策規定。州經商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產能擴張和產量過量增長,大力推進工業企業清潔生產和工業園區循環經濟建設。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加快推進全州城鎮污水處理廠及其配套管網的建設和改造,加強對已建成城鎮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管理。州財政局要積極落實污染減排專項資金,加大對重點減排工程及環境監測、監察能力建設的資金支持,對污染減排任務完成好的地區和企業給予獎勵。州農牧局負責農業源減排工作,要積極開展畜禽養殖治理項目建設工作。州公安局要會同環保部門開展機動車污染減排工作,加快黃標車和老舊車輛淘汰力度,全面實施國Ⅳ標準油品供應,進一步推進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工作。州環境保護和林業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污染減排工作的督查和指導,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未按期建成治理設施或者建成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的企業要依法查處;組織開展好污染減排核查工作,加強預警督查,公開曝光違法違紀企業。州統計局要定期向減排辦提供社會經濟發展和全社會原煤消費量、火力發電原煤投入量、主要產品產量等有關統計數據,為總量減排核查核算提供依據。州工商、供水和供電部門對列入關停、淘汰的企業要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及時辦理斷水、斷電等事宜;州監察局要加強對各地區及有關部門污染減排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對因工作不力未能按期完成污染減排任務的地區及有關負責人予以查處。
(四)嚴格環境準入,嚴格控制新增排放量。嚴格環境準入條件,將建設項目審批與污染減排有機結合,嚴把建設項目環評審批關。將總量指標作為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以總量指標和污染物排放標準嚴格控制行業發展速度、優化產業布局和淘汰落后產能。新建項目按照最嚴格的環保要求建設治污設施,源頭控制污染物新增量。提高現有工業企業治污水平,建立完備高效的治污體系,推進企業清潔生產,降低污染物排放強度。
(五)加強環境監管,提升管理減排實效。狠抓已建成的城鎮污水處理廠、火電廠脫硫和企業治污設施的日常有效運行,加快污水收集管網改造,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和處理率,已建成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負荷率要提高到70%以上。積極推進污染源“全測控”和在線監控“全覆蓋”,切實加強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運行維護管理,加強在線比對監測、有效性審核、加密監督性監測,健全減排設施運行管理制度和數據臺帳,以在線數據作為減排數據核算依據,確保重點排污企業自動監控設施與省監控中心穩定聯網率和監測數據有效性審核合格率達到85%以上。嚴格執行排污許可制度,推行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向社會公告治污設施處理率、運行率,接受社會監督,確保管理減排取得實效。
(六)進一步加大污染減排資金投入。各級財政要進一步增加污染減排專項資金投入,將污染減排專項資金列入當地財政預算,采取補助、獎勵等方式加大對本地區重點減排工程項目的補助。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企業必須加大污染治理投入力度。同時,積極爭取國家資金,大力吸引社會資金支持污染減排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和運行,形成中央、省級專項資金為引導,地方財政配套、企業自籌資金為主的減排投入機制,全力推進污染減排工作。
全州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緊緊圍繞2014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削減的目標任務,進一步分解責任,落實有關政策措施,突出重點,形成合力,深挖減排潛力,確保各項污染減排措施落實到位,全面完成全州污染減排任務,努力促進全州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貢獻。(海北州人民政府)
海北州2014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
發布時間:2014-8-25 15:12:49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