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2023.09.08
申請日:2023.05.30
分類號:C02F9/00(2023.01)I;C02F1/66(2023.01)N;C02F1/56(2023.01)N;C02F1/52(2023.01)N;C02F101/12(2006.01)N;C02F101/14(2006.01)N;C02F103/36(2006.01)N;
C02F101/36(2006.01)N;C02F101/34(2006.01)N
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FEC生產廢水處理方法,它包括:S1、向廢水中投入強堿并升溫、升壓,升溫后溫度為120‑160℃,升壓后壓力為120‑160kPa;S2、減至常壓后,投加NaAlO2粉末和Ca(OH)2。突破了鋰電池電解液添加劑FEC生產廢水中FEC、氟離子、氯離子難以去除的技術壁壘,可以達到COD濃度小于500ppm,氟離子濃度小于50ppm,氯離子濃度小于1500ppm的預處理工藝目的。

權利要求書
1.一種FEC生產廢水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S1、向廢水中投入強堿并升溫、升壓,升溫后溫度為120-160℃,升壓后壓力為120-160kPa;S2、減至常壓后,投加NaAlO2粉末和Ca(OH)2,NaAlO2和Ca(OH)2按Al3+、Ca2+的摩爾比(4-6):1投加,投加至使水中Al3+、Cl-比例為(6-8):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FEC生產廢水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1中投加的強堿為NaOH粉末。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FEC生產廢水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1和/或所述S2中還包括攪拌步驟。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FEC生產廢水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1中攪拌16-20h,所述S2中攪拌2-4h。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FEC生產廢水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S3、向S2廢水中投加PAC溶液并攪拌1-1.5h;S4、向S3廢水中投加PAM溶液并攪拌20-30min,排出沉淀物。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FEC生產廢水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3中投加的PAC溶液濃度為5-10%,投加量為4000-6000ppm,所述S4中投加的PAM溶液濃度為1-2‰,投加量為300-500ppm。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種FEC生產廢水處理方法,解決了此類鋰電池電解液添加劑生產廢水氟離子、氯離子超標的問題。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本發明提供了一種FEC生產廢水處理方法,它包括:S1、向廢水中投入強堿并升溫、升壓,升溫后溫度為120-160℃,升壓后壓力為120-160kPa;S2、減至常壓后,投加NaAlO2粉末和Ca(OH)2。
優選地,所述S1中投加的強堿為NaOH粉末。
優選地,所述S2中NaAlO2和Ca(OH)2按Al3+、Ca2+的摩爾比(4-6):1投加。
進一步地,所述S2中投加至使水中Al3+、Cl-比例為(6-8):1。
優選地,所述S1和/或所述S2中還包括攪拌步驟。
進一步地,所述S1中攪拌16-20h,所述S2中攪拌2-4h。
優選地,還包括:S3、向S2廢水中投加PAC溶液并攪拌1-1.5h;S4、向S3廢水中投加PAM溶液并攪拌20-30min,排出沉淀物。
進一步地,所述S3中投加的PAC溶液濃度為5-10%,投加量為4000-6000ppm,所述S4中投加的PAM溶液濃度為1-2‰,投加量為300-500ppm。
由于上述技術方案運用,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下列優點:本發明的鋰電池電解液溶劑生產廢水預處理工藝,突破了鋰電池電解液添加劑FEC生產廢水中FEC、氟離子、氯離子難以去除的技術壁壘,可以達到COD濃度小于500ppm,氟離子濃度小于50ppm,氯離子濃度小于1500ppm的預處理工藝目的。
(發明人:闞俊;杜甫義;尹巖;李論;陳茂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