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日2015.07.22
公開(公告)日2016.01.20
IPC分類號G01N33/18
摘要
本方法公開了一種測定含氯消毒廢水中大腸桿菌殘留的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1)先測定水中游離余氯的量。2)根據(jù)游離余氯的值初步判定是否有大腸桿菌殘留的可能。3)向大腸桿菌有可能殘留的水樣中加入一定量濃度為0.11g/L的硫代硫酸鈉還原游離余氯。4)對水樣進行增菌、分離、生化鑒定,符合其特征的報告大腸桿菌檢出。本發(fā)明的方法簡單、易于操作,污染小,準確度高、干擾小。
權利要求書
1.一種測定合氯消毒廢水中大腸桿菌殘留的新方法,其特征包括如下步驟:
(1)對樣品先進行游離余氯的測定;
(2)根據(jù)游離余氯的值是否達到臨界點來判定是否有大腸桿菌殘留;
(3)如果游離余氯的值小于臨界點,則向每升水樣中加入1mL濃度為0.11g/L的硫代硫酸鈉溶液,還原游離余氯;
(4)取水樣10mL于10mL雙倍乳糖蛋白胨培養(yǎng)液中,平行接種五份,36℃±1℃培養(yǎng)24h ±2h,如未產(chǎn)酸產(chǎn)氣則繼續(xù)培養(yǎng)24h,對產(chǎn)酸產(chǎn)氣管劃線分離于伊紅美藍瓊脂平板, 36℃±1℃培養(yǎng)24h±2h,挑取典型和可疑菌落進行IMViC(用來測定菌的生化特征的4個實驗)生化鑒定和革蘭氏染色,符合其特征的判定大腸桿菌檢出;
(5)大腸桿菌殘留的臨界點是游離余氯的量為165mg/L,本處的臨界點指消毒時間大于 2h,水樣中菌落總數(shù)≤108cfu/mL;游離余氯的量大于165mg/L時,底定性檢測大腸桿菌無殘留。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對每升水樣中加入1mL濃度為0.11g/L的硫代硫酸鈉溶液還原游離余氯。
說明書
一種測定含氯消毒廢水中大腸桿菌殘留的新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水質生物檢測技術領域,具體涉及測定含氯消毒廢水中大腸桿菌殘留的新方法。
【背景技術】
大腸桿菌(dachangganjun)(Escherichiacoli)細菌門。細胞桿狀,直徑約1微米,長約2微米,兩端鈍圓,周身具鞭毛,可運動。革蘭氏染色陰性,不形成芽孢。菌落圓形,白色或黃白色,光滑而具閃光,低平或微凸起,邊緣整齊。最適條件下培養(yǎng)20分鐘可繁殖 1代。大腸桿菌是人和溫血動物腸道內普遍存在的細菌,是糞便中的主要菌種。一般生活在人大腸中并不致病,可能在腸中對合成維生素K起作用。但它侵入人體一些部位時,可引起感染,如腹膜炎、膽囊炎、膀胱炎及腹瀉等。人在感染大腸桿菌后的癥狀為胃痛、嘔吐、腹瀉和發(fā)熱。感染可能是致命性的,尤其是對孩子及老人。由大腸桿菌導致的疾病:一是腸道外感染。多為內源性感染,以泌尿系感染為主;二是急性腹瀉。某些血清型大腸桿菌能引起人類腹瀉。
大腸桿菌(escherichiacoli)一般不致病。但致病性大腸菌株能引起食物中毒。致病性菌株能侵入腸粘膜上皮細胞,具有痢疾桿菌樣致病力。已知大腸桿菌有菌體(O)抗原170 種,表面(K)抗原近103種,鞭毛(H)抗原60種,因而構成了許多血清型。在引起人畜腸道疾病的血清型中,有腸致病性大腸桿菌(簡稱EPEC)、腸毒素性大腸桿菌(簡稱ETEC) 和腸侵襲性大腸桿菌(間稱EIEC)等之分,多數(shù)腸毒素性大腸桿菌都帶有F抗原。在170 種“O”型抗原血清型中約1/2左右對禽有致病性,但最多的是O1、O2、O78、O35四個血清型。另有產(chǎn)腸毒素大腸桿菌,其腸毒素有耐熱性及不耐熱性兩種,均能使人致病。腸出血性大腸桿菌(EHEC)O157:H7感染性腹瀉是近年來新發(fā)現(xiàn)的危害嚴重的腸道傳染病,它除引起腹瀉、出血性腸炎外,還可發(fā)生溶血性尿毒綜合癥(HUS)、血栓性小板減少性紫癲(TTP) 等嚴重的并發(fā)癥。后者病情兇險,病死率高。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辦法》(衛(wèi)生部第27號令)的相關規(guī)定,生活及醫(yī)療污水必須經(jīng)過無害化處理,才可以排放,其中常用的消毒處理方法有:加氯消毒,臭氧法消毒,次氯酸鈉法、二氧化氯法消毒等,而這些廢水、污水是大腸桿菌很重要的一個污染源,雖然經(jīng)過消毒,但由于消毒的效果與水中菌液的濃度、作用時間、消毒劑的含量都有著重要的關系,即便是經(jīng)過消毒的廢水,也可能有大腸桿菌的殘留,對于這些污水消毒處理的效果,有關單位會定期對其進行監(jiān)測,對此有很大的檢測市場需求,而我國目前的水質檢測方法中只有生活飲用水GB5750.12-2006中有大腸桿菌的相關檢測,環(huán)保部標準HJ/T347-2007《水質糞大腸菌群的測定多管發(fā)酵法和濾膜法(試行)》中檢測的糞大腸菌群,廢水中未發(fā)現(xiàn)大腸桿菌的相關檢測方法。由于含氯消毒劑有強氧化性,如果參照生活飲用水的檢測方法來測定含氯消毒廢水中大腸桿菌,會使乳糖膽鹽培養(yǎng)液中的指示劑脫色,致使實驗無法操作,因此,建立一個準確可行的含氯消毒廢水大腸桿菌的測定方法非常必要。
本發(fā)明建立了一種檢測含氯消毒廢水中殘留的大腸桿菌新方法,雖然消毒劑對大腸桿菌的消毒效果很好,但由于其濃度、作用時間、菌的濃度都與消毒效果息息相關。本方法采用測定游離余氯的量來初步判定是否有大腸桿菌殘留,再對廢水中的余氯進行還原來測定大腸桿菌殘留。方法簡單,易于操作,污染小,準確度高。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解決含氯消毒廢水中大腸桿菌殘留測定的問題,用于檢測消毒廢水中大腸桿菌的殘留,避免大腸桿菌對環(huán)境水質的生物污染,本方法成本低,污染小,準確度高,能夠滿足檢測需求。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測定含氯消毒廢水中大腸桿菌殘留的新方法,具體采用下述技術方案:
(1)對樣品先進行游離余氯的測定,方法參照GB/T5750.11-2006《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消毒劑指標》。
(2)根據(jù)游離余氯的值判定是否有大腸桿菌殘留可能。當游離余氯的含量小于等于 165mg/L時,大腸桿菌可能殘留,需要進一步檢測來確證。
(3)如果大腸桿菌有可能殘留,向每升水樣中加入1mL濃度為0.11g/L的硫代硫酸鈉溶液,還原游離余氯。
(4)取水樣10mL于10mL雙倍乳糖蛋白胨培養(yǎng)液中,平行接種5份,36℃±1℃培養(yǎng)24h ±2h,如未產(chǎn)酸產(chǎn)氣則繼續(xù)培養(yǎng)24h,對產(chǎn)酸產(chǎn)氣管劃線分離于伊紅美藍瓊脂平板, 36℃±1℃培養(yǎng)24h±2h,挑取典型和可疑菌落接種于IMViC(用來測定大腸桿菌的生化特征的4個實驗,參見GB4789.38-2012《食品衛(wèi)生微生物學檢驗大腸桿菌計數(shù)》)進行生化鑒定和革蘭氏染色,符合其特征的判定大腸桿菌檢出。
(5)當游離余氯的量為165mg/L時是大腸桿菌殘留的臨界點,本處的臨界點指水樣的菌落總數(shù)為≤108cfu/mL,按《水和廢水監(jiān)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5.2.4方法操作,消毒時間大于2h。大于此值時,定性檢測大腸桿菌無殘留。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對本發(fā)明做進一步詳細說明。
實施例1:
分析步驟:取營養(yǎng)肉湯300mL于無菌罐中,制備20罐,121℃滅菌15min,向每個無菌罐中加入一環(huán)(接種環(huán))大腸埃希氏菌液,36℃培養(yǎng)24h后,對每個無菌罐進行編號,分別加入10%次氯酸鈉溶液,如下表所示:
將所有無菌罐放置2小時(消毒劑作用時間)后分別無菌取2mL用于測定游離余氯的值參照(GB/T5750.11-2006),同時無菌取10mL于10mL雙倍乳糖蛋白胨中,平行接種5份, 36℃培養(yǎng)24h,觀察產(chǎn)酸產(chǎn)氣情況,未產(chǎn)酸產(chǎn)氣者繼續(xù)培養(yǎng)24h,將產(chǎn)酸產(chǎn)氣管挑取一環(huán)劃線于伊紅美藍瓊脂平板上,36℃培養(yǎng)24h,觀察有無典型菌落,挑取單個典型和可疑菌落接種于IMViC進行生化鑒定和革蘭氏染色,36℃培養(yǎng)24h后觀察結果,大腸桿菌的生化特征為靛基質陽性、甲基紅試驗陽性、乙酰甲基甲醇試驗陰性、檸檬酸鹽試驗陰性。具體結果如下表。
結果分析:當游離余氯的量為165mg/L時是大腸桿菌殘留的臨界點,本處的臨界點指水樣的菌落總數(shù)為≤108cfu/mL,按《水和廢水監(jiān)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5.2.4方法操作,消毒時間大于2h。大于此值時,定性檢測大腸桿菌無殘留。
實施例2:
分析步驟:無菌取經(jīng)含氯消毒過的生活污水2mL測定游離余氯的值為164mg/L。判定有大腸桿菌殘留,向1L水樣中加入0.11g/L的硫代硫酸鈉溶液1mL,取10mL于雙倍乳糖蛋白胨中,同時平行接種5份,36℃培養(yǎng)24h后產(chǎn)酸產(chǎn)氣者,挑取一環(huán)劃線于伊紅美藍平板上, 36℃培養(yǎng)24h,觀察有黑色中心,帶金屬光澤的菌落,挑取5個單菌落接種于IMViC(用來測定大腸桿菌的生化特征的4個實驗)進行生化鑒定和革蘭氏染色,36℃培養(yǎng)24h后,靛基質陽性、甲基紅試驗陽性、乙酰甲基甲醇試驗陰性、檸檬酸鹽試驗陰性,革蘭氏染色為陰性無芽孢桿菌。符合大腸桿菌的特征,判定水樣中大腸桿菌檢出。
上述實施例僅供說明本發(fā)明之用,而并非是對本發(fā)明專利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構思范圍的情況下,還可以作出各種變化和變型,這些都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因此,凡跟本發(fā)明權利要求范圍所做的變化與修飾,均應屬于本發(fā)明權利要求的覆蓋范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