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華鎣市2024年地質災害綜合治理項目(二期)施工公告
第 一 卷
第一章 招標公告(未進行資格預審)
華鎣市2024年地質災害綜合治理項目(二期)(項目名稱)
施工標段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1.1 本招標項目華鎣市2024年地質災害綜合治理項目(二期)(項目名稱)已由《華鎣市發(fā)展和改革局關于華鎣市2024年地質災害綜合治理項目(二期)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華發(fā)改投〔2025〕56號)(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華鎣市2024年地質災害綜合治理項目(二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華鎣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建設資金來自2023年增發(fā)國債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工程結余資金(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華鎣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1.2 本招標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qū)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華鎣市發(fā)展和改革局(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華發(fā)改投〔2025〕56號)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招標人選擇的招標代理機構是華鎣市國晟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雙河街道、祿市鎮(zhèn)、溪口鎮(zhèn)、明月鎮(zhèn)、永興鎮(zhèn)。
2.2 建設內容及規(guī)模:項目共涉及對5個鄉(xiāng)鎮(zhèn)(街道),8處地質災害風險隱患點進行整治,項目總體治理方案采用截排水溝、抗滑擋墻等工程措施對地質災害隱患進行治理。具體工程建設內容以施工圖設計方案為準。
2.3 計劃工期:60日歷天。
2.4 招標范圍:本項目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所示范圍內全部施工內容。
2.5 標段劃分:施工一個標段。
(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guī)模、計劃工期、招標范圍、標段劃分等)。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3.1.1 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省級及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防治單位)施工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1.2 業(yè)績要求:近5年已完成不少于5個類似項目。類似項目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時間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業(yè)績(不含礦山生態(tài)修復治理項目)。
3.1.3 項目經理(建造師)資格要求:建造師(注冊專業(yè)不限)二級及以上(級別),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同時,應具有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huán)境地質等相關專業(yè)中(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并至少具有/個相關項目業(yè)績證明。(注:1.大型及以上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項目需具有高級及以上上述技術職稱
。2.“等”包含其他相關專業(yè)職稱,詳見投標人須知1.4.1。)
3.1.4 項目技術負責人資格要求:應具有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huán)境地質等專業(yè)中(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并至少具有/個相關項目業(yè)績證明。(注:1.大型及以上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項目需具有高級及以上上述技術職稱
。2.“等”包含其他相關專業(yè)職稱,詳見投標人須知1.4.1。)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中的1(具體數(shù)量)標段投標,可中標的標段數(shù)量不超過1個。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5年9月29日00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起開始登陸: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廣安市(州))(以下簡稱“電子交易平臺”,網址https://gasggzy.cn/),通過數(shù)字證書報名并免費下載招標資料(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施工圖紙等)。未在電子交易平臺完成網上注冊的企業(yè),按流程完成注冊并領取企業(yè)身份認證數(shù)字證書后,方可按以上要求報名。
4.2 招標人不提供其他任何報名和招標文件獲取的方式。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年10月21日09時30分。投標文件現(xiàn)場遞交,應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地點為廣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廣安市前鋒區(qū)深廣大道888號)13幢B棟2樓本項目開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