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察汗淖爾流域治理+鄉村振興二期張北縣270MW光儲示范項目光伏組件設備采購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察汗淖爾流域治理+鄉村振興二期張北縣270MW光儲示范項目光伏組件設備采購招標人為河北交投恒泰能源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籌,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本項目位于河北省張家口市張北縣,規劃總裝機容量270MW,分為多個分散地塊,新建1座220KV升壓站。光伏場各發電單元通過35kV集電線路匯集并經主變升壓后,擬以1回220kV線路送出。
2.2 招標范圍:
(1)投標人應提供單晶硅太陽能電池組件和必要的附件,單晶硅太陽能電 池組件的設計、制造、工廠試驗、包裝、運輸、交貨、驗收、現場試驗、提供技術文件(包括圖紙、說明書、計算書、標準和規范等)、技術服務,投標人應對上述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負全部責任。滿足招標人對安裝、調試、運行和設備性能的要求,并提供保證設備安裝、調試、投運相關的技術服務和配合工作,并提供必備附件、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技術文件以及有關的技術服務等 (須投標人詳細列出清單)。
(2)總容量交流側為270MW,采用雙面雙玻單晶硅620Wp及以上N型TOP Con單晶硅太陽電池組件采用固定支架,容配比為1:1.2,直流側為 324.24MWp,結構尺寸為2382mm*1134mm*30mm。在技術規范中涉及的供貨要求也作為本供貨范圍的補充,若在安裝、調試、運行中發現缺項,投標人無償補充供貨。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供貨要求
。2.3 交貨地點:本項目施工現場招標人指定位置
。2.4交貨期:第一批交貨時間:2025年10月200MWp;第二批交貨時間:2025年11月(剩余部分組件)。招標人保留合理調整交貨期的權利,具體交貨時間、批次和數量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5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劃分為1個標段
。2.6質保期:自合同設備安裝完畢,通過初步驗收和性能驗收試驗,并由買方簽發《預驗收證書》之日起計算。光伏組件材料及工藝質保不少于12年,功率質保不少于30年。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
(1)投標人具有國內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
(2)投標人需提供國家認可的試驗室頒發的同類型產品的型式試驗報告,型式試驗報告中的主要參數應不低于本次招標的設備參數要求;認證證書應由CGC、CQC、CCSC、PCCC、TUV、UL、VDE或具有同等資質的第三方認證機構出具。
3.1.2財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履行合同的財務能力(提供承諾函,并對其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3.1.3業績要求:
(1)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應具有至少3個單體項目規模不低于300MW N 型 TOP Con 單晶硅組件合同業績。
(2)投標人應具有2024年出貨量不低于10GW。
(3)投標人應具有所投型號的組件累計國內出貨量不低于1G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