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城投·河畔春曉工程總承包(EPC)及監理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城投·河畔春曉工程總承包(EPC)及監理服務項目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濰坊廣廈產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為自籌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工程總承包(EPC)及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該項目位于濰坊市奎文區民生街以南,虞河路以東,廣文街以北,虞河以西。
2.2 建設規模:該項目占地約13473平方米(20.2畝),規劃建設總面積約5萬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約3.7萬平方米,包括4棟住宅樓、1棟配套樓及地下車庫,地下建筑面積約 1.3萬平方米。
2.3項目投資總額約:60000.00萬元
2.4計劃工期:
2.4.1設計周期:合同簽訂后20日歷天完成規劃設計,提交報規文件。自發包人發出通知之日起25日歷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含裝配式建筑)并具備圖紙送審條件。
2.4.2計劃施工工期:30個月(開工令至工程竣工工期,具體開工日期以實際招標人下發開工令為準,竣工日期據此類推,發包人及參與驗收單位或部門在竣工驗收報告上簽字并蓋章之日為本工程的竣工之日)。該工期已經考慮到各項天氣、節日、交叉施工等因素,且不因該等因素而延長。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可相應順延。)。
2.4.3監理服務期限:自本項目實施之日起,至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工程審計結束并將整理的工程檔案資料交接完畢、工程質量責任缺陷期結束、所有手續辦理完成(以前述條件最后達到的時間為準)止。
2.5招標范圍:
2.5.1 EPC標段為設計、采購、施工直至竣工驗收合格、整體移交及相關后續服務、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具體范圍如下:
(1)設計部分:完成本招標項目范圍內工程設計,包括但不限于各工程的修建性詳細規劃設計、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以及施工過程中有關現場的技術指導和服務。所有相應的設計文件必須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批或審查。其中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包含但不限于單體建筑、結構、給排水、電氣、暖通、裝配式建筑等施工圖設計和修改及變更(不包含人防設計、景觀、海綿城市及室外雨污水設計)等服務,按招標人要求,負責報審并通過圖審單位審查,若發生相應變更,需告知招標人并獲得同意,并根據招標人要求做好駐場服務及后續跟蹤服務。
(2)設備采購范圍:完成本招標項目中工程中所有材料、設備的采購。
(3)施工部分:完成本招標項目工程的所有施工,具體施工內容以招標人批準的工程設計文件內容為準。
(4)辦理手續:協助招標人辦理項目建設所需的全部行政許可、審批、備案、報建、各項驗收等手續,直至竣工驗收及備案。
2.5.2監理標段為施工及保修期內的全過程監理服務。
2.6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分為二個標段,一標段為工程總承包(EPC),二標段為監理。
2.7質量要求:
設計質量標準:滿足國家和地方現行設計標準和要求。施工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現行及行業驗收規范、標準及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要求。監理質量標準:達到現行國家工程質量驗收標準的合格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一標段工程總承包(EPC)資格要求:
3.1.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具有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3.1.3具備城鄉規劃編制單位乙級及以上資質。
3.1.4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須具有相應工程建設類注冊資格,包括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或者注冊監理工程師等,未實施注冊執業資格的,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投標人擬派施工負責人須具有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投標人擬派設計負責人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一級注冊結構師資格。
3.1.5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可以兼任,設計負責人不可兼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施工項目負責人。
3.1.6本標段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所有成員不得多于3家。
3.2二標段監理資格要求:
3.2.1投標人須具備房屋建筑工程監理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監理綜合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能力。
3.2.2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房屋建筑工程專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
3.2.3本標段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獲取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