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長沙市生態環境局全市組分設備優化升級和數據分析服務(含小微站溯源監測)項目第1次更正公告
長沙市生態環境局全市組分設備優化升級和數據分析服務(含小微站溯源監測)項目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4日
長沙市生態環境局全市組分設備優化升級和數據分析服務(含小微站溯源監測)項目第1次更正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 CSCG-202507250010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 全市組分設備優化升級和數據分析服務(含小微站溯源監測)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20 10:4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公告、采購文件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內容:
(一)更正內容
1.原采購文件第四章 技術規格、參數與要求2.1租賃設備1.1單顆粒質譜儀:“(8)儀器整機設計適用于車載監測,儀器尺寸≤1000*750*1500mm,重量≤250kg,額定功率≤800W。”
現修改為:儀器整機設計適用于車載監測。
2.原采購文件第四章 技術規格、參數與要求2.1租賃設備1.4揮發性有機物分析儀(醛酮類分析儀):“2)搭配差動式渦輪分子泵真空系統”
現修改為:渦輪分子泵真空系統。
3.刪除原采購文件第四章 技術規格、參數與要求2.1租賃設備1.7無機元素分析儀(XRF):“
(2)應配置氦氣置換系統、檢測靈敏度高,特別適用于輕元素的檢測”。
4.原采購文件第四章 技術規格、參數與要求2.1租賃設備1.7無機元素分析儀(XRF):“
(3)6檔濾光片可切換,滿足不同元素的測量”。
現修改為:多檔濾波片可切換,滿足不同元素的測量。
5.刪除原采購文件第四章 技術規格、參數與要求2.1租賃設備1.7無機元素分析儀(XRF):“
(5)能量色散(EDXRF)低功率光源即能滿足,維護方便;具備智能耗材管理系統,及時提醒耗材更換”。
6.刪除原采購文件第四章 技術規格、參數與要求2.1租賃設備2.1零級空氣發生器(除烴裝置):“
(3)催化轉化器溫度可最高調節至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