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袁州區2025年統籌整合資金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第二批)監理項目袁州區2025年統籌整合資金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第二批)監理項目公告
袁州區2025年統籌整合資金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第二批)監理項目
招標公告(不見面開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袁州區2025年統籌整合資金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第二批)監理項目已由上級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宜春市袁州區農業農村局,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該項目的施工監理標面向國內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宜春市袁州區天臺鎮、南廟鎮、蘆村鎮、金瑞鎮、水江鎮、寨下鎮、彬江鎮及柏木鄉等。
2.2招標規模:本項目監理費用約72.85萬元(其中11.42萬元為甲方平行檢測費,投標報價時平行檢測費不下浮)。
2.3招標范圍及內容:本項目的施工監理標。
2.4標段劃分:1個施工監理標。
2.5質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監理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投標文件中企業資質、擬投入人員、業績等均應為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交易主體公示信息,否則無效。
(2)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招投標活動的,應當出具居民身份證;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參加招投標活動的,應委托其他人擔任投標單位的授權委托人,并出具授權委托書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證。否則,按自動棄權處理;
(3)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
(4)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證書;
(5)擬投入的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具備水利監理工程師資格(按《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質量檢測員管理的通知》(辦建管〔2017〕139號)規定,國務院取消部分職業資格許可認定事項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在實施統一管理新制度出臺之前繼續有效,新制度出臺后,執行新制度;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條件的通知》贛建人〔2022〕5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水利專業技術職稱不予認可;
(6)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取消、暫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標資格狀態。
(7)其他要求:
(2)至
(5)條投標人均需提供相關原件上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