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南太湖新區康山街道多田套合綜合整治項目(二期)工程總承包公告
湖州南太湖新區康山街道多田套合綜合整治項目(二期)工程總承包答疑函
各投標單位:
湖州南太湖新區康山街道多田套合綜合整治項目(二期)工程總承包【項目標段編號: A3305300710000261001001】答疑內容如下:
問:關于“湖州南太湖新區康山街道多田套合綜合整治項目(二期)工程總承包”招標文件資格要求中“運營負責人”職稱條件的疑問與建議。致:湖州市人民政府康山街道辦事處、浙江金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我方已仔細閱讀了貴方發布的“湖州南太湖新區康山街道多田套合綜合整治項目(二期)工程總承包”(項目編號:A3305300710000261001001)的招標文件。現對招標文件中關于“運營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提出疑問及建議,敬請澄清。
一、疑問點:根據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資格條件要求附表”中對于“擬派項目組主要人員”的要求,第1條明確規定:“運營負責人應具備工程類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