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長江一級支流溉瀾溪流域(新華水庫混流箱涵)污水收集效能提升工程(渝北區)設計答疑補遺文件
長江一級支流溉瀾溪流域(新華水庫混流箱涵)污水收集效能提升工程(渝北區)設計答疑文件及補遺文件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將長江一級支流溉瀾溪流域(新華水庫混流箱涵)污水收集效能提升工程(渝北區)設計招標答疑、補遺發布如下:
答疑部分:
問題一:有人提出一個與本項目無關的問題。
回復:與本項目無關的問題,不予回復。
補遺部分:
補遺一:招標文件 第四章 第三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12.1.2 本合同設計費按以下階段分批次支付:”
原文:“
(3)本項目全部實施完成,竣工驗收合規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發包人支付至設計費總額的95%,并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
修改為:“
(3)本項目全部實施完成,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發包人支付至設計費總額的95%;”
補遺二:本招標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隨本通知發布,詳見隨本通知發布的附件。
補遺三:招標文件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4.1 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 3.業績要求”、第三章 評標辦法前附表 “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