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拾屯河排水管網建設項目-楊西村段應急截污
拾屯河排水管網建設項目-楊西村段應急截污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1.招標條件徐州市鼓樓區水利工程處 實施的 拾屯河排水管網建設項目 已經批準建設。項目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資金 ,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徐州市鼓樓區水利工程處 ,招標代理機構為 江蘇省招標中心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拾屯河排水管網建設項目-楊西村段應急截污 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建設地點:徐州市鼓樓區。
2.2項目建設內容:對徐州市鼓樓區拾屯河東段進行黑臭水體修復,項目建成后,防止拾屯河及支流水體返黑返臭。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鋪設河道周邊截污管網5.6公里,并對拾屯河沿線城中村進行農污治理;對拾屯河、李屯河、老牛河清淤疏浚,長度共約6.8公里,并對河道沿線局部坍塌處護砌處理。建成生態岸線6.8公里。
總投資估算金額:7479.7萬元。
2.3本次招標范圍:針對拾屯河楊西村段排口,采取排水管網建設、改造等措施進行應急截污,概算約352.83萬元。
2.4計劃工期:120日歷天。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3.1.1投標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①具備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②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1.2投標申請人業績的要求:自2020年1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的時間為準)承擔過單項工程總投資175萬元及以上水利水務工程(含排水管網)施工項目,業績證明材料以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證明書原件彩色掃描件為準(三者必須同時具備)和含網址的中標結果公告(縣級及以上政府交易平臺發布),若以上資料未體現總投資額須附業主證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掃描件。
3.1.3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未出現基本賬戶被國家有關機關查封、凍結情況。
3.1.4擬選派項目負責人要求: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且必須滿足: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是指: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b.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c.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公司擔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個體工商戶經營者;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公司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變更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的變更備案信息為準);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任一職務;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1.5技術負責人要求(注:與第五章發包人要求中是否需要配備相匹配):具備工程類中級及以上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