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碼頭鎮楓樹村排洪渠水毀修復工程交易項目發布日期:2025-11-07
來自: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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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 磅Normal0項目公告本項目南安市碼頭鎮楓樹村排洪渠水毀修復工程交易項目已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南安市碼頭鎮楓樹村民委員會,建設資金來源上級補助,發包方為南安市碼頭鎮楓樹村民委員會,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弘喆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交易條件,歡迎符合條件的意向供應商前來參與。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1. 項目概況和工程范圍
1.1. 項目編號:NANC20250967
1.2. 項目名稱:南安市碼頭鎮楓樹村排洪渠水毀修復工程交易項目
1.3. 工程建設地點:南安市碼頭鎮楓樹村;
1.4. 工程建設規模:本工程總造價177220元;
1.5. 工程范圍和內容:本項目南安市碼頭鎮楓樹村排洪渠水毀修復工程交易項目,具體詳見發包方提供的相關資料及工程量清單;
1.6. 最高控制價:177220元;發包價:166587元(下浮系數K值為6% )
1.7.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60個日歷天;
1.8. 標段劃分(如果有):/;
1.9. 質量要求: 達到《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07)及相關規范合格標準。
2. 意向供應商資質要求
2.1. 本項目要求供應商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三級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 供應商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供應商擬擔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下同)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二級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