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招標公告發布
02招標文件發布 03開評、評標 04中標公告 05中標通知書 揚中市全面提升城市污水集中收集處理率項目--揚中市興隆污水處理廠匯水區域濃度提升EPC項目信息發布時間:2025-11-07 00:00:00來源:鎮江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閱讀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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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中市全面提升城市污水集中收集處理率項目--揚中市興隆污水處理廠匯水區域濃度提升EPC項目總承包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揚中市全面提升城市污水集中收集處理率項目已由揚中市經濟發展局以揚經發行政審批發【2025】42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揚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統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揚中市興隆污水處理廠匯水區域濃度提升EPC項目(標段)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招標代理機構
江蘇省宇翔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名稱)受招標人的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3.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3.1項目概況:
3.1.1建設地點:興隆污水處理系統建成區范圍
3.1.2建設規模:城南部分片區、英雄片區、城東片區、廣寧片區、奧體片區、三二線、濱江大道、揚中大道(至國博園段)等片區,總面積約4.5km2。
3.1.3合同估算價:約3000萬元
工程總承包最高投標限價3000萬元,其中勘察設計費最高投標限價115萬元,施工費(含采購費)最高投標限價2885萬元。
3.1.4工期要求:總工期要求:560日歷天。其中:勘察設計工期60日歷天,2027年6月30日前竣工。
3.1.5質量要求
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必須達到國家有關標準規范,并需通過有關部門組織的專家審查和通過圖審中心的審查(如有需要)。
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3.2招標范圍:
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管網排查檢測、地質勘察、設計、施工建設、材料及設備采購供應、安裝、調試、驗收、試運行期間的技術指導和技術服務等本項目工程總承包的全部工作。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1)設計范圍:根據本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要求、招標文件要求確定的建設規模、工程內容、投資額、運行要求等要求,完成本項目全部工程內容的設計及配合招標人完成各種報審等工作(無條件配合甲方辦理規劃許可證等);
(2)地址勘察范圍:具體以發包人要求為準;
(3)管道檢測范圍:具體以發包人要求為準;
(4)施工范圍:①市政污水管道排查及整改:圍繞興隆污水處理廠匯水范圍內的市政主管網進行全面排查,主要排查范圍為城南部分片區、英雄片區、城東片區、廣寧片區、奧體片區、三二線、濱江大道、揚中大道(至國博園段),并對檢查井漏水情況排查。針對排查出的問題,進行缺陷修復和混接錯接整改。②小區、單位排水戶排查及整改:圍繞興隆污水處理廠匯水范圍內小區、單位、小散亂排水戶進行排查。根據排查結果進行缺陷修復、混接錯接整改。③對興隆匯水范圍內重要小區的化糞池進行取消改造,挖除或超越現狀化糞池直接進入市政污水管道,并定期清疏污水管網防止堵塞④水質檢測:對興隆污水處理廠匯水范圍內的污水系統進行水質檢測,測量原生污水濃度、化糞池出水濃度、取消化糞池后濃度、小區出口濃度、泵站濃度等。
(5)工程采購范圍: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設備采購、安裝和保管等。
(6)項目驗收及移交,包括:①以片區或道路為單位,分區驗收,項目達到驗收條件后按時交付招標人;②工程質量保修期內提供質保服務。
注:以上設計及施工范圍是在可行性研究報告基礎上統計,僅作招標參考,合同簽訂時或實際實施時其清單、規格和數量可能會有較大變動,最終結算以實際實施為準,若由于招標人原因導致實際實施不足而終止合同或改變合同金額的,不作為違約處理,投標人不得以此作為索賠依據。請投標人在投標報價時應充分考慮此風險。
招標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調整或規劃調整等原因對上述所列招標內容作調整的權利,中標人須無條件服從招標人的調整。
4. 投標人資格要求4.1投標人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企業沒有因詐騙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企業的資質及等級要求:
企業應同時具備以下設計和施工資質要求:
(A)設計資質: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市政行業工程設計丙級或市政行業(排水工程)設計丙級及以上資質;
(B)施工資質: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具備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5)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必須滿足下列注冊執業資格之一:
(A)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且具備有效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證書);
(B)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專業);
(C) 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證書(給水排水專業)。
投標人擬委派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可以兼任施工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兼任施工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的應同時滿足第
(7)項相應的資質和條件。
(6)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A.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B.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工程總承包中的總承包項目經理”或者“施工工程中的項目負責人”職務;
C.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D.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解鎖手續,或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執業范圍之內;
(7)項目管理機構:
①、設計負責人須具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資質;
②、擬派的設計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A)設計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B)設計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③、施工負責人須具有注冊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資質,同時具有有效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證書)。
④、擬派施工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A)施工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B)施工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工程總承包中的總承包項目經理”或者 “施工工程中的項目負責人”職務。
(C)施工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D)施工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施工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施工負責人解鎖手續,或施工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施工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8)投標人提供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和施工負責人和設計負責人的社會保險證明(2025年10月)(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軍事管理等部門從事工程設計、施工的技術人員不能提供社會保險證明交納證明的,由所在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注:1.如投標人注冊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明確的最大查詢期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月份不一致時,須提供相應的文件規定;
2.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和施工負責人和設計負責人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無需提供社保證明材料;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和施工負責人和設計負責人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退休證明材料;
(9)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2投標人不得出現如下行為:
(1)自2023年11月1日以來(近 2 年內),投標人和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2)自2024年11月1日以來(近 1 年內),投標人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總承包項目經理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自2025年8月1日以來(近 3 個月內),投標人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4.3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工程總承包招標的投標人不得是工程總承包項目的代建單位、項目管理單位、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監理單位、造價咨詢單位、招標代理單位或者與前述單位有利害關系的關聯單位;
(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