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建中鐵十一局集團第三分公司2025-2026年度合肥廬江地區路基C組填料框架協議
中鐵十一局集團第三分公司
2025-2026年度合肥廬江地區路基C組填料框架協議
采購公告
采購編號:CR1103-JC-2025-201
現對中鐵十一局集團第三分公司所轄安徽省合肥廬江地區范圍內項目的路基C組填料進行2025-2026年度區域框架協議公開招標采購,歡迎有意向的供應商參與。
1.公司概況、采購范圍
1.1項目概況:
中鐵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是世界500強企業—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下屬的三級法人單位,前身為中國人民解放軍鐵道兵一師三團,2008年隨中國鐵建股份公司整體上市。公司綜合實力連續14次入選中國鐵建工程公司20強,連續2次入選中國鐵建“專精特新”企業,被國家領導人稱為“鋪架勁旅”公司注冊資本注冊資金10.01億元。公司具有鐵路、公路、市政、建筑、礦山、機電工程6項施工總承包資質,橋梁、隧道、公路路基、鐵路鋪軌架梁、環保工程5項專業承包資質,形成主業突出,多元發展的產業結構,年施工能力在100億元以上。
公司施工的工程獲中國建筑工程魯班獎6項,中國土木工程詹天佑獎11項,國家優質工程獎32項,中國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獎3項,國家科技進步特等獎1項,省部級科技進步獎12項,國家級工法5項,省部級工法27項,發明專利28項,實用新型191項,軟件著作權15項,主持或參與編制各類標準規范39項。公司被認定為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公司技術中心被評定為湖北省企業技術中心、鐵路鋪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依托公司鋪架優勢,集團公司被認定為中國鐵建鋪架技術及裝備研發中心。
本批物資大致需求起止時間:協議簽訂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此次招標依據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
(3)《鐵路建設物資采購供應管理辦法》(鐵總物資[2015]116號);
(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
(5)《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管理規定》(中國鐵建運管〔2021〕26號);
(6)《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中國鐵建運管〔2021〕27號)。
(7)《中鐵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物設[2025]505號);
(8)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1.2采購內容:
1.2.1路基C組填料,具體內容詳見采購公告附件1《采購物資包件清單》。
1.2.2本次框架協議采購各包件內采購數量不作為實際供應依據,僅針對供應商報價及評審需要,具體以安徽省合肥廬江地區所屬單位實際需求為準。
1.3框架協議有效期:自協議簽訂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供應商資格要求
2.1路基C組填料
2.1.1營業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具備采購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2.1.2生產能力:對應生產商擁有相應的配套裝、運設備。
2.1.3財務能力:投標人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提供2022年-2024年其中2年的的財務審計報告或相關報表,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備投標包件履約的資金保障能力。
2.1.4質量保證能力:滿足甲方要求。
2.1.5供貨業績:投標人需提供近2023-2025年至少2份同類產品相關的供貨業績(提供合同復印件或發票復印件,以合同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