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臨沂市河東區小微食品產業園項目(一期)EPC總承包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臨沂市河東區小微食品產業園項目(一期)EPC總承包,已經有關部門批準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對該工程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工程施工單位。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概況:項目位于河東區太平街道及八湖街道交匯處。項目含產業園建設(占地面積146畝,建筑面積約為108000m2,含標準廠房,冷庫,鍋爐房,辦公用房,研發中心,以及配套廠區道路)。食品產業園周邊路網及配套,給排水、污水處理等設施。投資約32000萬元。
2、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3、建設地點:臨沂市河東區太平街道。
4、工期要求:150天。
5、質量要求:符合國家施工及驗收規范規定的合格標準、達到綠色施工管理要求,工程竣工驗收時質量達到一次驗收合格標準。
6、標段劃分:不分標段。
7、招標內容:本項目包含工程的設計、采購、施工等全部內容。
(1)設計:項目建設全過程包括但不限于規劃設計、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涉及本項目的所有專項設計;施工期間的設計服務及竣工驗收等后續服務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內容;
(2)采購:包括采購項目所需的材料、設備等全部內容;
(3)施工:包括按最新國家規范標準規定、項目設計圖紙及招標人要求進行工程施工等全部內容,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并整體移交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同時承擔相關總體協調工作。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申請人應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并具備承擔本項目相應的資質、財務及人員能力。
2、資質要求:
(1)設計資質: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者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
(2)施工資質: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負責人要求:
(1)設計負責人:具有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及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