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尤溪縣青印溪河道治理工程(八字橋段)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公告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E3504260401100317001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尤溪縣青印溪河道治理工程(八字橋段)已由尤溪縣水利局以尤水審批〔2025〕4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尤溪縣興源水務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除爭取中央補助資金外,其余資金由地方自籌解決,招標人為尤溪縣興源水務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 福建省閩招咨詢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尤溪縣青印溪河道治理工程(八字橋段)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
2.2 建設地點:尤溪縣八字橋鄉;
2.3 工程概算及資金來源:靜態總投資1014.9145萬元。
2.4 工程概況:尤溪縣青印溪河道治理工程(八字橋段)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直墻式護岸1.756公里,排水涵管12處,河道清淤清障6.573公里及相關附屬工程。
2.5 招標范圍:尤溪縣青印溪河道治理工程(八字橋段)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施工圖設計(包括施工圖編制、審查后修編等內容)、施工準備、設備材料采購、工程施工、臨時工程施工(含臨時用地的恢復,施工道路的恢復、維護)、完工及竣工驗收、工程缺陷責任期內缺陷修復和保修服務等全過程總承包,中標人按合同約定負責項目實施,并對本項目的質量、安全、 工期等全面負責。
2.6 工期:總工期300日歷天(含設計周期),開工時間以招標人發出的開工令為準。
2.7 工程質量要求:
2.7.1工程設計質量應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頒發的現行有效的設計、技術規范和規程、技術 標準的規定,能順利通過國家有關等部門的評審。
2.7.2工程施工質量應達到《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T 223—2025)及其它相關規范合格及以上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2 投標人必須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以下資質:
3.2.1 設計資質:①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②工程設計水利行業丙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行 業(河道整治)專業丙級及以上資質。
3.2.3 施工資質:①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②《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 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