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排水環境發展有限公司清河再生水廠14萬噸超濾膜清洗加藥及自控系統改造招標公告
北京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受北京北排水環境發展有限公司(招標人)委托,就北京北排水環境發展有限公司清河再生水廠14萬噸超濾膜清洗加藥及自控系統改造進行公開招標。
1.招標項目簡介
1.1招標項目名稱:北京北排水環境發展有限公司清河再生水廠14萬噸超濾膜清洗加藥及自控系統改造
1.2
招標人:北京北排水環境發展有限公司
1.3
招標代理機構:北京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1.4招標項目資金來源及落實情況:自籌資金,已落實
1.5招標項目概況:/ 。
2.招標范圍及相關要求
2.1招標范圍:北京北排水環境發展有限公司清河再生水廠14萬噸超濾膜清洗加藥及自控系統改造采購。合同形式為固定總價合同,合同期限為500個日歷日。項目實施地點為北京市海淀區永泰莊北路11號。
2.2 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2.3服務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最終驗收合格。
2.4交付地點:北京市海淀區永泰莊北路11號。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項目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
3.1.1資質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營利法人;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凍結;
(3)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
3.1.2財務要求:
(1)財務制度健全,財務狀況2024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2)一般納稅人,提供增值稅普通發票。
3.1.3業績最低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含),具有累計合同金額200萬元(含)以上的水處理設備供貨或安裝業績。
3.1.4信譽要求:
投標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標截止日前五年內,在北京排水集團因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或履行合同約定義務不合格的事項而被終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