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警察學院污水管網建設及東山污水處理廠擴建項目(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編制)-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海南警察學院污水管網建設及東山污水處理廠擴建項目(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編制)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海口市美蘭區藍天路31號名門廣場北區B(6-9)座2806室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0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1.項目編號:HNZY-2025-38
2.項目名稱:海南警察學院污水管網建設及東山污水處理廠擴建項目(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編制)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預算金額:25.66萬元,(暫定價,最終以初步設計概算或財政預算的批復為準)。
5.最高限價:25.66萬元(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的按無效投標處理)。
6.采購需求:按要求按期完成海南警察學院污水管網建設及東山污水處理廠擴建項目(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編制)工作(具體詳見第三章采購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15日歷天。
8.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注:①供應商若為企業法人: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副本”;②若為事業法人: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人登記證書副本”;③若為其他組織:提供“對應主管部門頒發的準許執業證明文件或營業執照副本”;④若為自然人:提供“身份證明文件”。以上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
1.2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聲明函加蓋公章;
1.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聲明函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