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爾木市中灶火及那棱格勒河流域柴達木盆地荒漠化防治與生態保護修復項目(2025年)(三次)標段一(1、2、3號小班)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爾木市中灶火及那棱格勒河流域柴達木盆地荒漠化防治與生態保護修復項目(2025年)(三次)已由海西州林業和草原局以西林規財【2025】57號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格爾木市林業和草原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100.0%,私有資金0.0%,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0%,境外私人投資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格爾木市烏圖美仁鄉、大格勒鄉
2.2 項目建設規模及招標范圍:完成沙化土地綜合治理面積13萬畝,其中工程固沙面積8萬畝,封沙育林草面積5萬畝,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2.3 招標工程標段劃分及計劃工期:本次招標工程共劃分1 個標段,各標段劃分及工期要求如下:
標段編號:E6301000076058567001001
標段名稱: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爾木市中灶火及那棱格勒河流域柴達木盆地荒漠化防治與生態保護修復項目(2025年)(三次)標段一(1、2、3號小班)
發包內容:工程-其他工程-環境工程-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
計劃工期:143.0天
標段估算價:3884.6279萬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與施工內容一致的資質:資質要求 資質三;其他
資質一:涉及提供苗木或林草種的,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林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不得委托代理或授權方式參與。
資質二:涉及提供牧草專用肥或有機肥的,要求投標人提供有效的《肥料登記證》。
資質三:涉及化學合成材料的(如尼龍紗網、聚酯纖維沙袋、鎂水泥沙障、金屬圍欄、化學粘結劑等),要求投標人提供由CMA或CNAS檢測機構出具的質量檢驗合格報告。
其他: 本項目資質要求不涉及資質
一、二。資質三要求的CMA或CNAS檢測機構出具的質量檢驗合格報告,不限于由投標人本單位或其他單位提供。本項目類似業績定義:林業相關或草業相關或鐵路相關或公路相關或光伏電站相關或風電電 站或農光互補或林光互補相關或其他相關的治沙或生態保護修復項目類的工程施工業績。類似業績定義前后不一致的,以本條為準。項目經理類似業績須出具建設單位認定書。
3.2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自本項目投標截止日起前60個月內完成至少1項生態保護修復類項目類似業績。
3.3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單位技術負責人與項目經理須取得農林草或工程技術類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1年及以上年限。
3.4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本項目的電子招標文件須由牽頭人在網頁專區下載,電子投標文件和投標保證金須由牽頭人提交;
(2)投標文件中須提供聯合體協議,明確聯合體成員各方擬承擔的工作,明確聯合體成員單位的責任和投標權利;
(3)項目經理由牽頭單位或成員單位委派均可;
(4)聯合體各方的類似業績均予認可;
(5)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的投標。鼓勵大型企業與本省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參與投標、促進企業間優勢互補、資源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