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托老院改造升級項目(代管單位)比選公告
1.比選條件本比選項目海南省托老院改造升級項目(代管單位)按照 海南省財政廳瓊民便函〔2025〕502 號
批準,比選人為海南省托老院,資金來源為政府投資,出資比例:100%。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對該項目的代管進行比選。
2.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2.1建設地點:海口市南海大道南側永莊村海南省托老院內。
2.2建設規模和內容:3號樓、5號樓自理床位和半護理床位
升級為護理型床位,共改造床位290張,并改造配套全護理相應設施;1號樓和 5號樓地板,以及2號樓
二、
三、四層地板改造,拆除改造面積為 10064.41 ㎡;增加全院智能信息化養老系統設備,以及廚房設備更新和新增桌椅板凳;院區室內消防、室內電氣和室外污水改造提升;擴建連廊為接待室,建筑面積約 1000㎡;購置相配套的智能養老系統和廚房設備等設備設施。
2.3計劃工期:自項目管理合同簽訂之日起到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完畢。
2.4比選范圍(代管單位職責):
(1) 按照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投資估算,代管單位負責開展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的編制和報批工作,及辦理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批手續,按照批準的初步設計及概算,負責組織施工圖設計和報批、工程量清單、控制價編制工作及政府報審工作;負責根據項目建設有關規定依法依規選擇各項目參建單位,其中工程監理單位、全過程造價咨詢單位與項目單位共同選擇,并共同與選定的工程監理單位、全過程造價咨詢單位簽訂三方合同;代管單位負責與其他各參建單位簽訂合同,報項目單位備案,并管理和督促各參建單位履行合同;依法辦理施工許可等項目審批手續。(2)依法承擔法律、法規和合同規定的工程質量、進度、環保、安全和投資等管理責任。配合有關部門依法組織的檢查、考核等,負責落實整改。
(3)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以項目單位名義辦理項目相關審批手續并落實相關要求;依據合同協助完成征地拆遷、三電和管線遷改等項目前期工作。
(4)擬定項目進度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工程質量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并報經項目單位同意。
(5)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向項目單位提出項目建設中出現的重大設計變更及概算調整建議,由項目單位按照相關等審批調整程序履行報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