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臨港污水廠光伏發電儲能項目臨港污水廠光伏發電儲能項目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臨港污水廠光伏發電儲能項目已由 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審批局 以連行審備【2025】286號 江蘇省投資項目備案證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江蘇新海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已落實 ,出資比例 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江蘇振興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受 江蘇新海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標人)委托,對本項目臨港污水廠光伏發電儲能項目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臨港污水廠光伏發電儲能項目;
標段名稱:臨港污水廠光伏發電儲能項目工程施工;
2.2建設地點:連云港市經濟技術開發區;
2.3建設規模:擬在臨港污水廠投資建設光伏發電項目。在臨港污水廠共計8棟建筑屋頂建設分布式光伏項目屋頂總面積約7200平方米,擬安裝635Wp單晶硅高效組件約2096塊,年發電量約135萬度。本項目為自發自用,余電上網。
2.4本標段最高限價:人民幣5822820.71元,高于此控制價投標作無效投標處理;
2.5工期要求:80日歷天(具體以開工令為準);
2.6招標范圍:臨港污水廠光伏發電儲能項目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光伏支架、接入組串式逆變器、光伏并網柜、光伏直流電纜、低壓電纜、并網柜電纜及配套、全系統聯調、試運行及保修、辦理并網相關手續等全部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2.7質量標準:質量要求執行國家現行驗收規范,等級為合格。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以下條件屬于資格審查合格條件:
3.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等違法違規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3.4、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備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五級及以上資質,并取得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5、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 B 類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
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 6 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 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在建工程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 錄等驗收文件。
在建工程項目認定: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或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為準。
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 5 年的。
3.6、投標人承擔過類似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