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推進我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確保完成“十二五”及2014年總量減排目標任務,根據省政府下達我市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要求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算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編制本工作方案。
一、總則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八大精神,明確責任,綜合推進,控制增量,削減存量,在保持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的同時,確保完成污染物減排任務,增強全社會生態文明觀念,動員全市人民更加積極投身于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
二、目標任務
(一)“十二五”總量減排目標
根據省人民政府要求,“十二五”我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為:2015年,全市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含工業、生活、農業)分別控制在5.21萬噸、0.55萬噸以內,比2010年的5.63萬噸、0.61萬噸分別減少7.6%(其中工業和生活排放量減少5.0%)、9.7%(其中工業和生活排放量減少9.9%);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07萬噸、2.48萬噸以內,比2010年的2.12萬噸、2.67萬噸分別減少2.0%、7.2%。
(二)2014年總量減排目標
根據十二五總量控制目標要求,結合我市實際,2014年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為:化學需氧量排放量較2013年下降1.5%(其中農業源下降2%),氨氮排放量較2013下降1.5%(其中農業源下降1.8%),二氧化硫排放量較2013年下降1.5%,氮氧化物排放量較2013年下降3%。
三、主要污染物排放現狀分析及排放量預測
(一)2013年排放基數
根據2013年環保部核查核算結果,2013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為:化學需氧量5.335萬噸,其中工業和生活為3.063萬噸;氨氮0.522萬噸,其中工業和生活為0.331萬噸;二氧化硫2.77萬噸;氮氧化物2.42萬噸。
(二)2014年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預測
1、工業新增排放量預測
根據《咸寧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規劃》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算細則》中排放新增量和削減量的核算原則及方法,對2014年全市新增排放主要污染物情況進行預測。
(1)化學需氧量新增排放量:全市2014年工業和生活化學需氧量新增排放量預計為1600噸。其中工業化學需氧量新增排放量1100噸,生活化學需氧量新增排放量500噸。
(2)氨氮新增排放量:全市2014年工業和生活氨氮新增排放量預計為150噸。其中工業氨氮新增排放量90噸,生活氨氮新增排放量60噸。
(3)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2014年,電力行業基本保持穩定,排放量與2013年基本持平,其它非電行業預計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在560噸左右,全市2014年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預計為560噸。
(4)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2014年,電力行業基本保持穩定,排放量與2013年基本持平,其它行業和機動車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約1200噸。全市2014年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預計為1200噸。
四、重點實施項目及預期削減能力
(一)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減排項目
2014年,工業和生活減排項目共計16個,預計化學需氧量削減量為4500噸,氨氮削減量為300噸。其中結構減排項目3個,預計削減化學需氧量658噸,氨氮6噸。工業企業水污染治理項目5個、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項目8個,預計可削減化學需氧量3770噸,氨氮320噸。具體項目見附表1-附表3。
(二)農業畜禽養殖污染治理項目
2014年全市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減排項目34個,減排項目中牲豬養殖量42.055萬頭。其中赤壁市4個,崇陽縣8個,嘉魚縣6個,通山5個,咸安區6個,通城縣5個。具體項目清單見附表4。
(三)二氧化硫減排項目
全市2014年二氧化硫減排項目共計8個,預計削減量為2157.19噸。其中結構減排項目4個,預計削減二氧化硫227.19噸,工程治理項目4個,預計可削減二氧化硫1930噸。具體見附表5、附表6、附表10。
(四)氮氧化物減排項目
全市2014年氮氧化物減排項目共計9個,預計削減量為4945.93噸。其中結構減排項目4個,預計削減二氧化硫195.93噸,工程治理項目5個,預計可削減氮氧化物4750噸。附表7—附表10。
五、保障措施
(一)嚴格落實污染減排剛性考核
實施減排目標責任考核,進一步明確責任,推動污染減排重心下移,將目標任務層層分解到各級政府、相關部門、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一是明確2014年年度目標。制定工作方案,及時將全市年度減排任務分解到各地各部門。二是層層分解減排責任。市政府與縣、市、區政府及相關部門簽訂2014年減排目標責任書,明確各縣市區、各部門及重點企業減排任務。三是強化問責。按照《湖北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辦法》,把減排目標作為約束性指標進行考核,將減排目標完成情況和減排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納入政府績效管理,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
(二)大力推進經濟結構調整
繼續把污染減排作為推進我市經濟結構調整的重要抓手,加大結構調整力度,推進發展方式轉變。一是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按照2014年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方案,按時完成年度淘汰任務。二是嚴格執行產能過剩行業限批政策,對水泥等產能過剩行業堅持執行國家政策要求,停止審批新增產能項目。三是嚴格項目環境準入,新建項目按照最嚴格的環保要求建設治污設施。四是落實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總量前置制度,把總量控制指標作為新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前置條件。
(三)強力推進重點減排工程建設
將2014年重點減排工程項目全面納入市政府與各縣市區政府、各有關部門簽訂的減排目標責任書,明確減排項目的責任單位和相關要求。建立預警機制和減排項目監管制度,實施單月檢查,雙月調度、季度通報。對項目執行遲緩的縣市區提出預警,對項目執行嚴重滯后,影響全市減排任務的縣市區實行區域限批。大力推進火電、水泥等重點工業領域的煙氣脫硫脫硝工程,全市30萬千瓦以上火電機組、2500t/d以上規模的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全部建成投運脫硝措施;加快城鎮污水收集管網工程建設,提高城鎮污水收集率,確保投運滿一年的污水處理廠年處理負荷達60%以上、進水COD濃度不低于120mg/L,投運滿三年的污水處理負荷達75%以上、進水COD濃度不低于150mg/L;開展畜禽養殖污染綜合防治,加快推進重點規;笄轀p排項目的建設進度;市公安交警部門要強化機動車污染減排措施,發布機動車執行第四階段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通告,加大黃標車和其他高排放車輛的淘汰力度,嚴格執行強制淘汰標準;交通部門要大力推進出租車和公交車油改氣工程。
(四)進一步強化環境現場執法
以深入開展環保專項行動為重要抓手,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著力解決影響咸寧跨越式發展和危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一是著力抓好國控重點污染源、污水處理廠、燃煤電廠、造紙廠等重點減排企業現場監察,確保治理設施正常運行,促進管理減排措施落實。二是深入開展在建減排項目現場監察,督導工程減排項目規范建設,按期完成,確保工程減排措施發揮作用。三是穩步推進農村與生態環境監察,突出畜禽養殖污染企業的現場檢查。
(五)全面構建污染減排長效機制
進一步完善減排相關政策,理順工作關系,建立健全激勵約束體系,形成減排長效機制。一是加大環保投入,建立“十二五”污染減排引導性資金,支持重點減排工程建設及減排能力建設。二是加強部門聯動,建立減排聯席會議制度,每季組織召開污染減排聯席會議,互通減排工作信息,形成齊抓共管的減排工作新格局。
(六)推動減排“三大體系”建設上新臺階
全面推進環境監管機構標準化建設,提高污染源監測、機動車污染監控、農業源污染檢測和減排管理能力。逐步增加各級環境監察人員編制和職數,增強現場執法能力。進一步推進監測體系建設,盡快形成新增的兩項污染因子的連續、準確監測能力。開展國控、省控重點企業監督性監測,加強監測結果綜合分析與通報。加大企業自行監測力度和企業自測信息公開力度。加強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設施建設及運行管理,完善平臺建設。嚴格落實在線監控系統管理辦法,加強自動監測數據有效性審核,保證設施完好且與監控中心聯網,為污染減排核查核算提供科學依據。(咸寧市環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