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江津區筍溪河流域先鋒段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監理招標公告
江津區筍溪河流域先鋒段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江津區筍溪河流域先鋒段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已由重慶市江津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津發改審【2024】206號【2025】315號(項目代碼:2408-500116-04-05-926710)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重慶市江津區先鋒鎮村鎮建設服務中心,建設資金來自爭取上級資金及項目單位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重慶市江津區先鋒鎮村鎮建設服務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工程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江津區先鋒鎮
2.2 項目概況與建設規模:本工程新建一座1300m3/d污水處理廠,建設污水主干管網27.91公里,新建改建16.7公里步道,新建護欄總長合計約15.1公里,配置垃圾收集點45處,筍溪河新建生態護岸22.3公里,修復2.59公里,生態濕地76149㎡,新建生態溝渠8.4公里。
2.3 本次招標項目建筑安裝工程費估算金額:約9000.00萬元。
本次招標項目監理合同估算金額:86.156萬元。
2.4 招標范圍:對施工圖的經濟性、合理性進行把控;項目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直至缺陷責任期的“四控兩管一協調”,即:投資控制、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現場組織協調等的監理。其范圍包含但不僅限于:施工圖(含變更、補充設計)所示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作業及其交竣工驗收、缺陷責任期的全過程監理服務。
2.5 監理服務期要求:從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缺陷責任期滿止,其中:計劃施工工期:365日歷天,缺陷責任期:24 個月。
2.6 標段劃分: /
2.7 其他: /
3.政府采購工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3.1.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以下資質條件之一
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