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大渡口區域排水管網開挖維護維修項目答疑補遺文件
巴南區域排水管網開挖維護維修項目
答疑及補遺文件
(一)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將“巴南區域排水管網開挖維護維修項目”的答疑及補遺內容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問題一:請問一個300萬的項目,需要配備這么多管理人員,是有特殊原因?是否具有傾向性?
答:本項目為城市排水防澇應急搶險項目,需要投標人具有一定數量的管理人員,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的情形。按招標文件要求執行。
問題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被合并單位” 的債權、債務及相關業績由合并后存續的本公司承繼。鑒于本公司已完成吸收合并整合工作,現就以下事項提出質疑:
1、本公司在投標過程中,使用 “被合并單位” 合并前的項目業績作為本次投標業績,并提供雙方簽署的《吸收合并協議》;谏鲜銮闆r,該業績是否可認定為滿足招標業績要求?
2、在本次投標涉及的業績中,存在本公司曾作為委托方(甲方)與 “被合并單位”(原乙方)簽訂項目合同的情形。該項目的實施主體為 “被合并單位”,目前該單位已依法完成注銷登記,其相關權利義務已由本公司承接。并提供雙方簽署的《吸收合并協議》;谏鲜銮闆r,該業績是否可認定為滿足招標業績要求?
答:可以,但須提供吸收合并的相關證明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