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鄖陽區中心鄖陽區城鄉一體化垃圾收轉運設備更新改造項目鄖陽區城鄉一體化垃圾收轉運設備更新改造項目三標段(鄉鎮垃圾收運車)第1次答疑(標段編號HBYY-202511QG-012001003)
鄖陽區城鄉一體化垃圾收轉運設備更新改造項目三標段(鄉鎮垃圾收運車)第一次答疑
各潛在投標人:
鄖陽區城鄉一體化垃圾收轉運設備更新改造項目三標段(鄉鎮垃圾收運車)(HBYY-202511QG-012001003)的招標文件進行如下答疑:
本項目收到某潛在投標人通過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要求澄清”形式提出的《質疑函》,由于系統功能不支持對提問人進行單獨答復,故將問題以答疑形式公開回復。
根據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正文部分2.4 招標文件的異議2.4.1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包括對招標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內容)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4.2.1項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提出。招標人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招標人將暫停招標投標活動。逾期提出的,招標人可不予受理。此《質疑函》于2025年12月10日發出提問,已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