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綦江區城市供水管網漏損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二期)答疑補遺文件
綦江區城市供水管網漏損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二期)答疑通知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綦江區城市供水管網漏損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二期)答疑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問題1、招標清單內容不全,請招標人提供軟件版或可編制版的限價清單,便于投標人調整投標報價。
答:本項目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以本次補遺發布的為準。
問題2、2.1.4.1投保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3.業績要求:投標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以竣工時間為準)完成一個合同金額 萬元及以上管溝工程施工業績;未明確金額,該項目為管網改造,業績是否應該是管網業績,請招標人明確,業績的金額和類型。
答:業績的合同金額詳見補遺。管溝工程分類應當滿足《建設工程分類標準》(GB/T 50841-2013)的要求,具體詳見《建設工程分類標準》(GB/T 50841-2013)附錄B。
問題3、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答:不接受
問題4、資格業績要求所規定的業績時間為2022年至投標截止日,然而財務要求僅需企業提供2024年無虧損的財務審計報告。這不禁讓人質疑,是否允許2022年、2023年存在虧損的企業參與投標呢?若允許此類企業投標,這顯然與業績要求中考察企業長期經營能力的初衷相違背。
答:本項目招標文件按《重慶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版》編制,按招標文件執行。
問題5、業績要求設置較長的時間跨度,其本意在于篩選出在較長時期內具備穩定經營狀況和良好業績表現的企業,以此確保項目能夠順利實施并圓滿完成。而僅僅要求企業提供2024年無虧損的財務審計報告,無法排除企業在前兩年存在重大經營風險、財務狀況惡化等問題。即便這些企業在2024年實現了無虧損,但其整體經營穩定性和抗風險能力仍然值得懷疑。
答:本項目招標文件按《重慶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版》編制,按招標文件執行。
問題6、建議將財務要求與業績要求的時間范圍統一起來,要求企業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均無虧損的財務審計報告及相關財務報表,以此確保企業在整個業績考核期內都能保持良好的財務狀況,進而更全面、準確地評估企業的綜合實力和投標資格。
答:本項目招標文件按《重慶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版》編制,按招標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