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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項目名稱:青山紙業(2026年1月至3月)小額土建類工程項目土建部分(包括土建、建筑電氣、建筑給排水)
2、項目內容:
按閩青山企【2016】33號文件規定(如在合同履約過程中遇招標人內部制度調整,按新制度執行),按該文件規定的在2026年01月至03月份因生產需要施工及搶修項目、涉及公司辦公樓、悅賓樓因給排水、電氣及影響安全急需搶修的土建類工程項目(委托單登記時間為2026-01-01至2026-03-31)。項目造價 :約100萬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要求投標人同時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要求投標人提供公司相應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項目負責人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關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建筑工程專業)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冊證書(注冊時間在有效期內)。
3.3擬派建造師必須提供有效執業資格證書、安全B證。
4、工期:合同工期105日歷天,時間2026-01-01至2026-04-15。
5、主要技術、質量要求:工程質量合格,同時滿足使用功能的要求。
6、相關規定:
6.1材料全部由中標人采購。
材料必須滿足使用功能及環保的要求,質量合格,要求工程砼所用的粗、細骨料必須滿足現行砼施工及驗收規范的要求,鋼筋需采用“三鋼閩光牌”,水泥采用“建福牌”或“萬年牌”,投標報價時需報出水泥品牌,同時提供該品牌的說明書,工程所使用材料到場后必須“三證”齊全。
6.2中標人必須按青山安辦的要求提供土建施工作業安全應提交資料,同時工程開工前必須為承諾的項目管理施工作業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6.3投標人除按常規提交資質及安全證明以外,同時要求投標方提供針對該工程的施工方案:主要包括:人員及設備配備人員及設備配備(要求必須報出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員、質檢員、施工員,同時注明項目的聯系人,特種作業人員證件焊工、電工證件不少于一份)、施工進度計劃、質量、安全保證措施;質量、安全措施必須根據本項目的特點編制,如果施工方案沒有針對該工程的質量、安全措施。經評委商議后,可作為廢標處理。
6.4該工程項目是為公司生產的維修及搶險工程項目,如中標單位在合同工期內,除業主原因外、工程項目因質量、安全及工期被使用單位投訴一次,則在合同中規定,取消二次參與小額土建類工程項目的投標資格,年度投訴2次,則取消下年度小額類土建類工程項目的投標資格。
6.5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招標人和中標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工程量按實計算,套用現行的《福建省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預算定額》(FJYD-101-2017)、《福建省構筑物工程預算定額》(FJYD-102-2017)、《福建省裝配式建筑工程預算定額》(FJYD-103-2017)、《福建省通用安裝工程預算定額》(FJYD-301~311-2017)、《福建省市政工程預算定額》(FJYD-401~409-2017)、《福建省市政維護工程消耗量定額》(FJYD-601-2007)、《福建省園林綠化工程預算定額》(FJYD-501-2017)、《福建省混凝土、砂漿等半成品配合比》(2017)、《福建省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定額》(2017版)及國家和福建省建設廳有關工程造價的文件進行編制。材料及施工機械單價:材料及施工機械按施工期《三明工程造價》三明市沙縣材料信息價格并結合當前材料市場價格綜合取定。
6.6委托單項目竣工后三個月內,中標人應及時辦理竣工驗收、結算手續。中標人無故延后辦理,造成影響招標人生產成本計算,招標人有權對中標人按項目總造價的5%處罰。
7、付款方式:
7.1本工程不支付預付款和工程進度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完成結算審核(結算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五萬元后以下的委托單,由青山紙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員隨機抽取,送中介單位復核)、所有資料歸檔、開具全額9%增值稅專用發票,招標人財務部收到全額9%增值稅專用發票45天后,以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工程款含稅總價款的97%,工程總造價的3%作為質保金由招標人預留,質保金不計利息,質保期屆滿后,質保金以銀行承兌匯票支付。質保期自驗收合格之日起計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