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鐵塔-2025年成渝高速擴建(永川段)通信基站接入傳輸管線遷改整治服務項目(TF-永川)采購公告
重慶鐵塔-2025年成渝高速擴建(永川段)通信基站接入傳輸管線遷改整治服務項目(TF-永川)采購公告
重慶鐵塔-2025年成渝高速擴建(永川段)通信基站接入傳輸管線遷改整治服務項目(TF-永川)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比選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
1.1 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重慶鐵塔-2025年成渝高速擴建(永川段)通信基站接入傳輸管線遷改整治服務項目(TF-永川)(項目編號:TC259D125)
1.2 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分公司
1.3 采購代理機構: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
1.4 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本次采購含稅預算為59.3505萬元,不含稅金額為54.45萬元。其中不含稅安全生產費10890元。(該預估規模含稅總金額由需求部門按照增值稅稅率9%測算,實際稅率以成交人填報為準)。注:概預算通過《通信建設工程預算定額(2016版)》測算,考慮近期通信定額招標折扣在40%到70%,結合項目所在地現狀,本次采購限價為概預算的7折。
1.5 采購項目概況: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遷改整治服務:對成渝高速擴建(永川段)項目影響高速施工的通信設施進行全面系統性、標準化的遷改整治,包含成渝高速擴建永川段建設沿線用地范圍內通信基站接入傳輸管線及附屬配套遷改整治還建,確保最終客戶單位驗收時測試通過,具體服務內容及工程量參考采購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單》。
1.6 標包劃分:
■不劃分
□劃分:標包一: ;標包二:
1.7 成交單位數量及成交份額:
■一家
□/家,成交份額:
1.8 本項目最高限價
□不設置最高限價
■設置最高限價:本次報價以不含稅預算為基準,填報綜合折扣、稅率,其中安全生產費不打折。最高限價為綜合折扣100.00%,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采購范圍:見本公告
1.5條。
2.2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所有遷改整治服務。
2.3服務地點:重慶市永川區成渝高速擴建永川段范圍內,以甲方指定地點為準。
2.4質量要求或服務標準:符合現行國家、行業頒發的技術標準和驗收規范及技術規范書要求。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依法設立: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提供:清晰、有效依法登記或注冊的主體資格證明資料(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登記證書等掃描件)。】
3.2增值稅發票承諾:供應商承諾成交后向采購人開具符合國家及采購人要求的增值稅發票。
提供: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的增值稅發票承諾書。
3.3資質要求:供應商須具備有效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其下屬行政機構核發的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施工綜合資質。
注:提供清晰有效的上述證書掃描件,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號)的規定換發或頒發的資質證書根據資質對應關系認定。
3.4安全生產許可證:供應商應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其下屬行政機構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注:提供清晰有效的上述證書掃描件。
3.5人員配備:供應商為本項目配備人員須滿足以下要求:
(1)企業主要負責人(1名):具有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證)。
(2)項目負責人(1名):具有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名):具有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
(4)特種作業人員:至少配備1個電工作業人員,具備特種作業操作證書(低壓電工證)。
注:
(1)須提供上述所有人員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及清晰有效的(上述)證書掃描件,未提供的人員不予認可。
(2)提供上述人員2025年3月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期間任意1個月的社保證明材料(且須含養老保險,社保繳納單位為供應商或其分公司)。特種作業人員若非供應商單位繳納的,須補充提供能體現繳納單位與供應商及特種作業人員三者間的關系證明材料(如派遣協議或勞動合同或委托協議等),證明資料不全導致評審委員會無法判斷的不予認可。
3.6類似業績:具備2022年12月1日(含)至本項目首次采購公告發布之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若合同無簽訂時間,以合同中明確的合同/服務起始時間為準)類似項目業績(通信項目施工類),累計金額滿足50萬元。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括合同首頁、簽章頁、金額頁(如有)、能體現合同標的物在內的合同關鍵頁掃描件,每一個合同提供對應任意一張有效發票掃描件(須體現與對應合同的關聯性,如:發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稱或簡稱/合同編號/材料或設備或服務名稱等任意信息與合同具有關聯性即可,若發票只與該合同項下訂單具有關聯性,可同時提供“合同+該合同項下任意訂單+該訂單對應的發票”進行佐證),發票的開具時間不早于對應合同的簽訂時間及不晚于本項目首次發布采購公告之日。
(2)在滿足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