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市中心城區污水系統綜合治理一期工程PPP項目2026年目視化服務項目項目公告
采購公告
1、采購條件
根據有關計劃安排,采購人 株洲市三峽智慧水管家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采購人)對 株洲市中心城區污水系統綜合治理一期工程PPP項目2026年目視化服務項目 項目進行 ?談判采購 □詢比采購 ,本項目 ?采購人自主采購 □采購代理機構為:____(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本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發布采購公告。
2、采購內容
(1)采購范圍
項目名稱:株洲市中心城區污水系統綜合治理一期工程PPP項目2026年目視化服務項目
項目地點:湖南省株洲市。
本項目采購內容:對株洲項目在運的2座水質凈化廠(楓溪水質凈化廠、群豐水質凈化廠)、2座泵站(合花泵站、天元大橋泵站)、1座調蓄池(陳埠港調蓄池)的目視化內容進行采購,主要包括廠界LOGO、廠區立牌、宣傳欄、文化墻、指示牌、工藝單元介紹標識、設備設施標識、安全警示標識、環境保護圖形標識、危險廢物識別標志、道路標識及現場定制化內容等標識標牌的制作安裝。
(2)服務期限
服務期限:本合同計劃服務期為12個月,實際服務開始時間以采購方書面通知為準。
3、供應商資格要求(以下條件需同時具備)
(1)資質條件: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業績要求:2020年1月1日至報價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具有至少一項標識標牌制作安裝業績且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10萬元(含正在實施的項目,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須提供合同,如合同無法完全體現業績要求信息,須另外提供蓋公章的業主證明。
(3)信譽要求:未處于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限制投標(報價)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4)其他要求:供應商不能作為其他供應商的分包人同時參加報價;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報價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報價。
采購人 □接受 ?不接受聯合體報價。聯合體報價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采購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報價。
4、供應商征集
本次采購采用□不公開征集 ?公開征集 □部分公開征集的方式確定供應商。
5、采購文件的獲取
5.1 本項目報價的供應商報名截止時間:以電子采購平臺報價的供應商報名截止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