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仁壽污泥無害化處置項目(EPC)勞務及輔材采購隨機抽取招標公告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仁壽污泥無害化處置項目(EPC)勞務及輔材采購。
(二)項目地點:仁壽經濟開發區C區(汪洋鎮碗廠村三組)。
(三)建設規模:仁壽污泥無害化處置項目為新建項目,占地面積約8.1畝,總建筑面積約3312 平方米。擬建一條污泥干化+焚燒處置生產線以及配套建設消防水池、道路廣場、綠化等基礎設施。本項目建成后能達到處置污泥100噸/日的能力,并且實現污泥的無害化處置和資源化利用。
(四)采購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設計范圍內的所有工作內容(除鋼筋、商砼、設備及安裝等指定的甲供材料外),按勞務分包模式進行設計范圍內的工程施工。且包含且包含本項目的場平工程及因施工造成周邊道路、水渠、管網等的損壞恢復工程等,該項目勞務及輔材部分概算費用約8311512.84元。
(五)工程發包價:以財評中心(若財評中心未審定,則以鑫龍水務集團評審審定為準)審定價(除鋼筋、商砼、設備及安裝等指定的甲供材料外)下浮22%。
(六)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七)項目工期:240個日歷天。
(八)質量要求及其他要求:
1、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質量驗收標準,滿足設計要求達到合格。
2、材料要求:材料及設備選用滿足設計和國家現行相關質量標準要求。
3、施工要求:滿足當地政府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招標基準日前發布的安全文明及施工相關要求的規定、并按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設施,且符合施工規范及驗收標準的相關要求。
4、成交人在施工前,應對施工人員及相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及交底,保證施工器具、施工設備、施工材料及施工環境處于安全狀態下,在工程實施期間成交人保證按照相關行業規范及安全條例進行操作,并做好防護,對施工過程中出現的給他人或自身造成傷害的一切安全事故負全部責任,并接受采購人的監督。
5、安全文明責任:工程在運輸、安裝、調試等整個工程活動期間,在工程實施地點范圍內,所有安全責任均由施工方負責。應做到文明施工,遵守規范,服從管理,杜絕野蠻施工,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盡量當日清理干凈。施工結束后,成交人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 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要堆放在采購人指定的場地內,否則采購人可根據 實際情況進行處罰。
6、對于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關鍵部位、關鍵環節必須嚴格執行旁站制度,項目使用的相關主材必須嚴格執行先檢測后使用制度。凡未按相關要求執行而造成影響的,嚴格按相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責任。
7、新增(變更)工程:以采購人審定為準,未經采購人審核同意的新增工程,由成交人自行承擔。
8、本工程的變更指令(簡稱變更令)是因成交人過錯、成交人違反合同或成交人造成的,則這種違約引起的任何額外費用應由成交人承擔。
9、民工工資支付:成交人不得拖欠施工人員及民工工資。若發生成交成交人拖欠施工人員及民工工資的,一切責任由成交人承擔,采購人有權從工程價款中扣除相應款項,對拖欠工資給予支付。
(九)結算辦法
1、本項目無預付款。按月進行進度款支付,即簽訂合同次月起每月20日后成交人向發包人提交進度款支付申請,財評(或鑫龍水務集團評審)結果未出具前以施工圖預算金額作為參考計算,發包人在收到申請后根據暫計合格工程量結果和合同約定對申請結果進行核實確認后向成交人支付上月經審核項目暫計合格工程量的70%(包含民工工資)。財評(或鑫龍水務集團評審)結果出具后以財評(或鑫龍水務集團評審)金額作為計算,發包人在收到申請后根據暫計合格工程量結果和合同約定對申請結果進行核實確認后向成交人支付上月經審核項目暫計合格工程量的80%(包含民工工資)。竣工結算審計完成后30日歷天內支付至竣工結算審計價的97%,剩余3%為項目質保金,在2年缺陷責任期滿后一次性無息支付成交人。本工程結算量最終以審核機構審定結果為準(若此項目列為政府審計機關的抽審范圍則成交人需無條件配合,最終以仁壽縣政府審計機關審定結果為準,超過部分成交人承諾無條件退回)。
注:每次付款須由成交人出具等額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9%),采購人按照增值稅專用發票所開稅率據實結算。(開票信息必須齊全: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及賬號必須填列;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欄目必須填列清楚具體明細,發票清單必須是從防偽稅控系統開具;涉及項目的發票備注欄要填寫項目名稱、地址;發票必須加蓋發票專用章、收款人、復核、開票人信息必須填列,且復核及開票人不能為同一人)后再予以支付,并附合同復印件及請款申請書。
2、甲供材料到項目現場后由采購人和成交人雙方共同簽收并確定數量,成交人負責妥善保管和使用,甲供材料數量以采購人和成交人雙方共同簽收量為準。成交人在使用甲供材料時應該避免過度損耗,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成交人承擔。(前述損失承擔表現為:若本工程最終審計結果審減甲供材料數量,則審減部分材料款項由成交人自行承擔,采購人有權直接從剩余未付款項中扣除。)
(十)履約保證金
1、金額:600000元;
2、交款方式現金或見索即付銀行保函,現金擔保必須通過成交人的基本賬戶以銀行轉賬方式提交到采購人指定賬戶(賬戶名稱:仁壽闊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賬戶號碼:56350120000058007;開戶銀行:四川仁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銀行保函不可撤銷,見索即付。
3、交款時間:領取成交通知書后10日歷天內繳入采購人指定賬戶(逾期未繳納的取消其成交資格)。
4、退付方式為服務期滿按約完成合同服務內容所有項目全額退還(不計息)。
(十一)民工工資保證金
成交人需按成交價2%向采購人繳納民工工資保證金,領取成交通知書后3個工作日內繳入采購人指定賬戶。其他要求按《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規定》(眉人社發〔2021〕32 號)相關規定執行。如有新文件按新文件執行。
(十二)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