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峽新材臨港汽車及電子玻璃項目環保及余熱鍋爐發電工程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三峽新材臨港汽車及電子玻璃項目已由宜昌市猇亭區發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登記備案項目代碼:2509-420505-04-01-292909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三峽新材臨港新材料(宜昌)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同致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現擬對三峽新材臨港汽車及電子玻璃項目環保及余熱鍋爐發電工程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名稱:三峽新材臨港汽車及電子玻璃項目環保及余熱鍋爐發電工程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
2、項目地點:宜昌市猇亭區宜昌產投產業園。
3、項目規模:擬建1條 1750t/d 一窯三線高白特種基板生產線,最大煙氣排放量為285000Nm3/h;擬建1條1000t/d 一窯兩線超白特種基板生產線,最大煙氣排放量為185000Nm3/h;項目主體工程配套建設煙氣治理及余熱發電設施。
(1)環保部分:對窯爐煙氣脫硫脫硝除塵系統配套干法脫硫反應塔和除塵脫硝一體化裝置等;
(2)余熱發電部分:配備1000t/d 超白窯爐煙氣余熱鍋爐一臺、1750t/d 普白窯爐煙氣余熱鍋爐一臺、15MW凝汽式汽輪機組一臺、15MW發電機組一臺。
4、招標范圍:本項目為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項目,承包人負責項目施工圖設計、設備供貨、設備安裝、施工,以本煙氣處理系統實現正常達標排放和余熱鍋爐發電為目的所有工作內容,以及完成內容相配套的工期、質量、安全、造價及現場、資料的管理和檔案移交直至綜合驗收交付使用全過程的所有工作。其中:
(1)設計部分:根據項目《初步設計》及招標人要求,完成本項目的設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設計、辦理相關手續并通過相關機構審查、施工及驗收過程的配合服務、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等。
(2)采購(甲供材料除外)及施工部分:按照招標文件及招標人確認的范圍完成本項目的采購和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設備采購、設備安裝、調試、竣工試驗、竣工驗收、移交和工程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保修服務等內容,以及對項目進行質量、安全、進度、費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同時包含項目前期及竣工涉及的所有報批報建及其他所有工作等。
5、本項目投資金額:約14000萬元。
6、履約期限:2026年9月15日前完成設備安裝調試、具備煙氣接入及電力并網條件。
7、質量目標:
(1)設計質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須符合國家、行業及地方現行規范和標準要求,滿足招標文件第五章技術要求,成果文件需通過業主或行業主管部門審查審批要求;確保煙氣排放標準達到技術標準,其中:氮氧化物≤100mg/Nm3、二氧化硫≤50mg/Nm3、顆粒物≤10mg/Nm3、氨逃逸≤5mg/Nm3。
(2)采購質量要求:項目建設涉及的各類材料、設施、設備均須滿足設計質量要求、施工圖紙及有關技術標準、規范的強制性要求,滿足招標文件第五章技術要求。
(3)施工質量要求: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等級標準;滿足招標文件第五章技術要求,其中:氮氧化物≤100mg/Nm3、二氧化硫≤50mg/Nm3、顆粒物≤10mg/Nm3、氨逃逸≤5mg/Nm3,確保通過環保驗收;余熱電站發電質量達到國家、電力行業和地方標準規范的要求;滿足招標文件第五章技術要求,完成電力報裝交付招標人使用。
8、安全生產要求:達到《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建筑與市政施工現場安全衛生與職業健康通用規范》GB55034-2022等相關安全規范合格標準,以及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及行業要求的合格標準;嚴格按合同專用條款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條款的約定執行,杜絕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評標委員會具體審查投標人是否具備有效履行合同義務的能力和條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標人才能通過資格審查:
1、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聯合體投標時,指聯合體所有成員),投標人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投標,投標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蓋章無效。(上傳有效的營業執照原件彩色掃描件)
2、本項目為環保和電力工程總承包,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的若干意見》建市〔2016〕93號,工程總承包企業應當具有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工程設計資質或者施工資質,本項目投標人(聯合體投標時,指聯合體)須同時滿足以下兩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