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臺山市海洋牧場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廣海漁港及烽火角避風錨地航道清淤工程)綜合咨詢服務采購方案
公告
公告標題:臺山市海洋牧場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廣海漁港及烽火角避風錨地航道清淤工程)綜合咨詢服務直接采購公告
公告內容:臺山市海洋牧場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廣海漁港及烽火角避風錨地航道清淤工程)綜合咨詢服務直接采購公告
(采購方案編號:TSQY-2025-CP-001)
1. 采購項目簡介 1.1 采購項目名稱:臺山市海洋牧場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廣海漁港及烽火角避風錨地航道清淤工程)。
1.2 采購人:中交第四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
1.3 采購項目資金: 資金已落實 。
1.4 采購項目概況:
(1)廣海漁港及航道維護清淤約70萬立方;
(2)烽火角避風錨地出海口航道及漁船避風等侯集散地疏浚工程約200萬立方。
2. 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采購范圍:臺山市海洋牧場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廣海漁港及烽火角避風錨地航道清淤工程)綜合咨詢服務。 2.2 服務期限:暫定60天。
2.3 服務地點:廣東省江門市臺山市。
2.4 質量要求或服務標準:
(1)工作內容:①航道施工期航評咨詢;②航道施工期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咨詢;③集散地施工期航評咨詢;④集散地施工期通航安全保障方案;⑤施工期臨時航道設計;⑥竣工圖編制。
(2)收齊詢價單位提交基礎資料及合同簽訂后60天內,報價單位向詢價單位交付工作內容的相關成果文件,交付成果包括紙質版或者電子版,以詢價單位的需求為準,紙質版不超過一式六份,交付地點為廣東省江門市。
(3)驗收標準:符合行業(yè)有關規(guī)范與標準的要求。
3. 直接采購適用的情形 項目直接采購適用的情形:
□涉及國家秘密、國家安全或企業(yè)重大商業(yè)秘密,不適宜競爭性采購。
□因搶險救災、事故搶修等不可預見的特殊情況需要緊急采購。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專利或專有技術。
□需向原供應商采購,否則將影響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應商僅有一家。
£為保障重點戰(zhàn)略物資穩(wěn)定供應,需簽訂長期協議定向采購。
R須滿足集團、公司內部協同要求。
£國家有關部門文件明確的其他情形。
4. 采購商務情況 4.1結算方式:
報價單位提交約定工作內容的6項成果資料(含電子版),報價單位向詢價單位提供發(fā)票后10日,詢價單位向報價單位支付合同額的5%。
4.2付款方式:
(1)本合同為總價包干合同,包含其中包含研究開發(fā)經費和報酬、人員費、分析計算費、差旅費、管理費、稅金、不可預測費等項目履約的全部費用。
(2)發(fā)票的出具:報價單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詢價單位每次支付款項給報價單位前,報價單位應向詢價單位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報價單位應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后5個工作日內向詢價單位提供,報價單位對出具發(fā)票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若因報價單位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不能認證、抵扣或存在其它瑕疵的,詢價單位有權拒收或發(fā)現問題后退回報價單位,報價單位應及時更換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合同簽訂后詢價單位向報價單位發(fā)出工作通知15日內,詢價單位向報價單位支付合同額的30%;
(4)報價單位提交工作內容的①-⑤項成果資料(含電子版)及發(fā)票后30日內,詢價單位向報價單位支付合同額的65%;
(5)報價單位提交6項成果資料(含電子版),報價單位向詢價單位提供發(fā)票后30日,詢價單位向報價單位支付合同額的5%。
4.3履約保證金: 無 (如有)
4.4質量保證金: 無 (如有)
4.5其他情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