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忠縣拔山、白石、汝溪片區農村飲水質量提升工程(白石片區)監理一標段(白石片區白石鎮、善廣鄉段)答疑補遺文件
忠縣拔山、白石、汝溪片區農村飲水質量提升工程(白石片區)監理一標段(白石片區白石鎮、善廣鄉段)答疑、補遺通知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將“忠縣拔山、白石、汝溪片區農村飲水質量提升工程(白石片區)監理”項目一標段(白石片區白石鎮、善廣鄉段)答疑、補遺通知如下:
答疑部分
提問一:投標人的監理報酬包含平行抽檢的相關費用及相應的試驗檢測費不合理。本項目監理費固定費率僅為1.1%,已經明顯低于正常費率;而在其中還要包含平行抽檢的相關費用及相應的試驗檢測費。這將導致監理單位不能正常履職,其結果終將是有監理之名而無監理之實!建議要么提高最高限價,要么取消包含上述相關費用。。
回復:按招標文件執行。
提問二:“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提及“平行檢測相關費用及試驗檢測費已包含在監理費投標總報價中,招標人不再額外支付”的要求不合理。根據《水利工程施工監理規范》(SL288-2014)第4.2.6條規定,在承包人對原材料、中間產品和工程質量自檢的同時,監理機構按照監理合同約定獨立進行抽樣檢測,核驗承包人的檢測結果,平行檢測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基于此,為保障監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及報價的合理性,請招標人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技術標準規定修改上述要求。
回復:按招標文件執行。
提問三: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總監理工程師要求水利工程類高級及以上職稱,人員職稱等級要求與企業施工監理乙級資質等級不匹配,故意提高資格門檻,排斥乙級資質企業參與競標,建議修改為水利工程類中級及以上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