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通遼市水控科技發展有限公司2025年通遼水務綜合水處理廠一期排水管網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
第一章 采購公告
內蒙古陽光采購服務平臺有限責任公司受通遼市水控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委托,組織本項目采購活動,采購項目資金已落實。該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通遼市水控科技發展有限公司2025年通遼水務綜合水處理廠一期排水管網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進行公開詢比采購。
一、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項目名稱:通遼市水控科技發展有限公司2025年通遼水務綜合水處理廠一期排水管網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
2、項目編號:系統生成
3、采購內容:綜合水處理廠處理后的廢水需外排至現狀污水管網系統設計,外排水規模3500m3/d。需要完成相應設計圖紙并完成如下施工工作。
(1)施工廢水外排管道1根,管徑為De315,管道總長1.3km,配套附屬設施;
(2)根據現狀再生水處理間施工建設2臺廢水外排泵。
具體內容詳見采購文件第五章采購內容及技術要求。
4、標段劃分:不劃分標段。
5、確定成交供應商數量:1名
6、質量要求:合格,符合國家質量驗收標準;技術標準要求:滿足采購文件及國家有關標準要求。
(1)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現行設計強制規范標準;施工圖設計質量必須滿足國家現行工程設計規范標準及滿足設計任務書要求,并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查;
(2)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達到國家現行施工驗收強制規范“合格”標準;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7、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初步設計工作并提供施工圖紙,30個工作日內完成施工工作。
8、項目實施地點: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昆都廟站以西、清河大街與前進大街交匯處以北通遼水務綜合水處理廠。
9、最高限價:設置最高限價,最高限價1916300.00元人民幣(包含設計部分最高限價102500.00元人民幣),供應商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10、質保期:2年。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提供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主體資格證書,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如供應商為聯合體,本項評審內容將對聯合體各方成員進行評審)。
2、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響應(提供承諾函,如供應商為聯合體,本項評審內容將對聯合體各方成員進行評審)。
3、供應商須承諾(承諾內容須包含):施工過程中不影響采購人正常生產;施工期間如導致現場停工停產,造成的損失由供應商承擔(目前綜合水處理廠一期、二期工程日供水量約3.2萬噸,銷售額約20萬元);參與供應商已充分了解綜合水處理廠運行情況和采購人的要求(提供承諾函,如供應商為聯合體,本項評審內容將對聯合體各方成員進行評審)。
4、供應商須承諾(承諾內容須包含):承諾嚴格按照施工合同要求施工,工程工期延遲每日違約金為20,000.00元,自工程價款中扣除;因供應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逾期竣工違約金的上限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30%(提供承諾函,如供應商為聯合體,本項評審內容將對聯合體各方成員進行評審)。
5、供應商須承諾(承諾內容須包含):承諾施工過程中服從采購人統一管理,如發現安全隱患和違規現象,或存在對生產運行產生不利影響的情況,采購人有權要求停工整改;如產生糾紛,采購人有權終止施工合同并要求賠償(提供承諾函,如供應商為聯合體,本項評審內容將對聯合體各方成員進行評審)。
6、須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以下設計及施工資質(提供證書掃描件):
(1)施工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給水工程專業丙級及以上資質;
注:
(1)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號)中相關規定,如提供新證書的,按照新舊資質對應關系自行確認以上資質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