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45國道(管仲大道)和濱河大道等城區部分道路維修工程招標公告
G345國道(管仲大道)和濱河大道等城區部分道路維修工程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1.1 項目名稱: G345國道(管仲大道)和濱河大道等城區部分道路維修工程 ;
1.2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潁上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3 批文名稱及編號: 關于G345國道和城區部分道路維修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發改審批〔2025〕420號 ;
1.4
招標人:潁上縣城市管理局(潁上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1.5 項目業主:潁上縣城市管理局(潁上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1.6 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1.7 項目出資比例:100%;
1.8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1.9 評標辦法:綜合評分法(評定分離);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項目名稱: G345國道(管仲大道)和濱河大道等城區部分道路維修工程;
2.2 招標項目編號: YS2025GC2016;
2.3 標段劃分: 1個標段;
2.4 招標項目標段編號: YS2025GC2016-1-1 ;
2.5 建設地點:潁上縣;
2.6 建設規模: 主要建設內容:維修改造城區G345國道(管仲大道)道路、濱河大道,并對政務北路等零星道路維修,總面積約為10750平方米。包括道路維修改造、道路附屬物改造完善,城市雨水、污水管道完善工程等;
2.7 合同估算價: 4946035.04元;
2.8 計劃工期: 270日歷天;
2.9 招標范圍: 包括但不限于招標文件、施工圖紙(含答疑)、工程量清單、答疑澄清文件等包含的全部施工內容;
2.10 項目類別: 工程施工;
2.11 其他: 無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 資質。
3.2 投標人業績要求: 自 / 年 / 月 / 日以來(以 / 為準,投標人須具備 / 業績。
3.3 項目經理資格要求:投標人擬委任項目經理須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 注冊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 類)證書,且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 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
3.4項目經理業績要求: 自 / 年/ 月/ 日以來(以 /為準),投標人擬委任項目經理 須具備 / 業績。
3.5 投標人財務要求: / 。
3.6 本次招標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