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縣開發區文化路南段市政道路建設項目(EPC)(項目名稱)通山縣開發區文化路南段市政道路建設項目(EPC)(標段名稱)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TSZX-202512SZ-607001001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通山縣開發區文化路南段市政道路建設項目(EPC) (項目名稱)已由通山縣發展和改革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關于通山縣開發區文化路南段市政道路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的批復、通發改審批〔2025〕305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通山縣暢建交通建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自籌:631.96萬元(占比:100%),招標人為通山縣暢建交通建設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德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建設地點:通山縣開發區。
建設規模:本項目道路全長約260米、寬約20米,建設內容:包括市政道路、給水管道、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弱電管道、路燈、道路綠化等附屬市政設施。
其他: / 。
2.2 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本標段是在項目初步設計批復完成后進行的EPC總承包招標。包含初步設計范圍內全部內容的工程設計、采購、施工等。
(1)工程設計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項目工程設計、設計跟蹤服務、配合專家評審以及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工程規模的調整及各種變更設計,并參與各個環節的驗收。
(2)工程采購是指:工程建設所需要的一切與該項目相關的材料、設備等。
(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的范圍和招標人批復的施工圖進行施工,直至竣工驗收,整體移交、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實際工作范圍如有調整最終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
標段劃分:共劃分1個標段。
計劃工期:180日歷天,計劃開始工作日期2026年01月04日。
合同估算價:631.96萬元。
2.3 其他:質量目標
:1、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設計質量必須達到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范;2、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工程達到國家(或行業)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1.設計單位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行業(道路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2.施工單位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及合格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