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昌縣鏡嶺鎮2026-2027年度小額(水利)工程項目公告
發包公告發包工程項目編號:XCJL2025011
1.發包條件
為方便鏡嶺鎮小額工程施工,根據新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新政辦發〔2018〕77號文件關于小額工程發包管理辦法,項目發包人為新昌縣鏡嶺鎮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機構為新昌縣晨升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發包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新昌縣鏡嶺鎮2026-2027年度小額(水利)工程項目進行公開發包
2.項目概況與發包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為新昌縣鏡嶺鎮2026-2027年度小額(水利)工程項目:包括新昌縣鏡嶺鎮及所屬村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工程施工項目(本項目小額工程范圍按新政發【2018】77號文件確定,合同期間如有政策調整則按新的文件規定執行)。
2.2入圍單位數量為五家,實施單位可在入圍服務單位范圍內自由選擇確定,亦可自行組織發包。有效競包人不足五家,重新發包。
2.3工程建設地點為:新昌縣鏡嶺鎮境內。
2.4施工總工期: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5工程質量要求符合現行國家有關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和標準的合格要求。
3.競包人資格要求
(一)競包人: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持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水利水電工程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且具有省級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B證。如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或者不通過招標方式的則以合同簽訂日期為開始時間,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驗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