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廠高新區北部區域雨污分流管網提升工程一標段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大廠高新區北部區域雨污分流管網提升工程(項目名稱)已由大廠回族自治縣行政審批局以初步設計的批復、大審審批[2025]100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地方財政資金,國有資金占比/% ,財政資金占比100%。
項目建設單位為大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招標人為大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委托代理機構為河北安泰招標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大廠高新區北部區域雨污分流管網提升工程一標段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總投資5041萬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價2364.241151萬元,建設規模:本項目不涉及新增建設用地,主要建設內容為對鮑邱河至燕北路;鮑邱河東側(102國道一污水提升泵站);陽光新園西側明溝;平安大街、溫泉東路、永定街及燕北路;尹家溝(清.真食品城南側雨水管道至尹家溝)的雨水、污水管道進行清淤、切改、新建及對 102國道的雨污水管網進行治理排查。其中管徑 d400--d1650污水管線長2064.3米;管徑d300-d2600雨水管線長1255.89米;渠道清淤總長度為702.3米,管道清淤總長度為25710米,總清淤量為14664.5立方米;路面修復總面積為2470.59平方米。本標段主要涉及:鮑邱河東側(102國道一污水提升泵站),主要新建d1650污水主管道,拆除d1000污水主管道,拆除d1200污水主管道以及抽排水等;
2.2本次招標范圍和內容: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標注的全部內容。
本次招標最高投標限價:2364.241151萬元。
2.3計劃工期:304日歷天(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2.4質量標準:合格。
2.5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有效營業執照。
3.2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其以上資質。(不接受“資質預警 ”或“資質異常 ”企業投標)。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3.1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明確聯合體各方承擔的工作和責任。
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聯合體投標,出現上述情況者,其投標和與其相關聯合體的投標都將被拒絕;
3.3.2聯合體數量不超過/個;
3.3.3聯合體的專業資質等級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
3.3.4其他:本項目中小企業預留份額為不低于總預算金額的40%,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份額比例不低于60%(即預算總額40%的基礎上預留60%)。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投標人未被責令停業,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投標人未處于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3.4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成員均應提供)。
3.5自/ 年/月/日以來完成過 / 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