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使館區館舍熱力管線更新工程項目施工資格預審公告
? 公告內容
使館區館舍熱力管線更新工程項目 施工招標
資格預審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工程 使館區館舍熱力管線更新工程項目 已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以 外行函【2023】48號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北京外交人員服務局 ,建設資金來自 政府投資(中央) ,工程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代理機構為 華采招標集團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工程的建設地點 第
一、二使館區
2.2 本工程的建設規模 涉及10個館舍建設用地紅線內的采暖和生活供回水管道更換,更新管線總長度約4107.2米,管道最大直徑為DN200。新建和修復若干檢查井、半通行地溝、室外道路及綠化破壞恢復等 合同估算價 899.63 (萬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80 日歷天
2.4 本工程的招標范圍 施工圖紙范圍內的10個館舍建設用地紅線內的采暖和生活供回水管道更換,新建和修復若干檢查井、半通行地溝、室外道路及綠化破壞恢復等全部熱力管線工程。
2.5 其他 /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本工程資格預審要求申請人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新]及以上 資質, / (近年類似工程描述)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請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 專業 注冊建造師二級及以上 級(含以上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且在確定中標人時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的項目經理。
3.2 本工程資格預審 不接受 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聯合體申請資格預審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按資格預審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參加資格預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