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市住宅小區二次供水設施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一期)第3標段(施工)-變更公告
招標公告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 福州市住宅小區二次供水設施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一期)第3標段(施工)已由 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 榕發改審批〔2025〕103號批準建設, 建設單位為 福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源 企業自籌結合財政統籌解決, 招標人為 福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 福建大禹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2.1. 工程建設地點:福州市鼓樓區、臺江區、晉安區、倉山區;
2.2. 工程建設規模:
項目概算總投資 27360.26萬元,其中工程費用23912.06萬元。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 市政工程
(2)招標類型: 施工總承包 ;
(3)招標范圍和內容:
福州市住宅小區二次供水設施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一期)第3標段(施工)。福州市中心城區約1.5萬戶的二次供水設施改造(改造內容含地面管網、立管及二次增壓設備),其中地面管網鋪設涉及DN200供水管道接駁。具體以招標圖紙為依據,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為準。
其中,用于確定企業資質及等級的相關數據:
直徑1米以下供水管道工程;
用于確定注冊建造師等級的相關數據:
單項工程合同額≥3000萬元;
用于確定類似工程業績的相關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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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36624423元;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350 個日歷天, 定額工期/個日歷天(適用于國家或我省對工期有規定的項目); 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以經招標人審核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為準;
2.6. 標段劃分(如果有):/;
2.7. 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及國家、行業及地方相關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叁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下同)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 壹級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