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肅州區(qū)2025年清水鎮(zhèn)馬營河小流域綜合治理提質增效附屬工程公告
肅州區(qū)2025年清水鎮(zhèn)馬營河小流域綜合治理提質增效附屬工程競爭性磋商公告
肅州區(qū)水利管理處招標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酒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12-09 08:30(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jqzfcg202511280002
項目名稱:肅州區(qū)2025年清水鎮(zhèn)馬營河小流域綜合治理提質增效附屬工程
預算金額:¥717638.47元,大寫:柒拾壹萬柒仟陸佰叁拾捌元肆角柒分
采購需求:規(guī)劃新增渠道改造1.03公里,包括梯形土渠拆除重建898米,交通橋2座,分水閘14座(詳見工程量清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歷天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并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要求的材料;
(1)營業(yè)執(zhí)照:供應商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或其他非企業(yè)組織證明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文件;
(2)財務狀況:供應商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須提供2024年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沒有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可以提供2025年度銀行近三個月出具的資信證明;
(3)納稅和社保繳納:供應商須提供2025年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的憑證和繳納社會保險的憑據(專用收據或社會保險繳納清單),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險。成立不足三個月的單位,提供相關資料證明(注:社會保險包括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
(4)無重大違法記錄聲明:供應商需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記錄聲明書(截至開標時間成立不足3年的供應商可提供自成立以來無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