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招標公告發布
02招標文件發布 03開評、評標 04中標公告 05中標通知書 連云港港廟嶺作業區24#-28#集裝箱泊位后方堆場自動化改造項目二階段堆場修復改造信息發布時間:2025-11-28 17:01:29來源:江蘇省交通新閱讀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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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標公告(資格后審)連云港港廟嶺作業區24#-28#集裝箱泊位后方堆場自動化改造項目二階段堆場修復改造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連云港港廟嶺作業區24#-28#集裝箱泊位后方堆場自動化改造項目已由連云港市發展改革委批準建設,備案證號為連發改備〔2024〕17號,項目業主為連云港新東方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 / ,招標人為連云港新東方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招標代理為連云港科誼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連云港港廟嶺作業區24#-28#集裝箱泊位后方堆場自動化改造項目二階段堆場修復改造進行公開招標,資格后審。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按照“一次規劃、分期實施”的原則對廟嶺作業區24#-28#集裝箱泊位后方堆場進行自動化改造,主要包括:改造自動化碼頭岸橋,新增和改造自動化輪胎龍門吊,配置自動化水平運輸設備,搭建自動化碼頭智能化平臺,并對約34.4萬平米的重箱堆場及生產輔助設施進行改造。改造后,碼頭后方堆場設計年周轉能力由200萬TEU提高至300萬TEU。
2.2 招標范圍
本項目位于連云港市連云港區廟嶺作業區,連云港港廟嶺作業區24#-28#集裝箱泊位后方堆場自動化改造項目二階段堆場修復改造總面積約25萬平方米,主要包括堆場箱角基礎、輪胎吊跑道和集卡通道以及排水設施改造等配套附屬設施施工。
招標人將隨招標文件提供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單,請投標人對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進行復核,若無疑異,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為準;投標人若存在疑問請書面提出,招標人將以澄清函形式進行澄清,澄清函將發放所有投標人。
2.3 工期要求
2.3.1總工期為24個月,具體開工日期以業主通知為準。
2.3.2收到中標通知書7日內完成施工準備,具備進場施工條件。
2.3.3因業主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經監理工程師確認后,工期可以順延。
2.3.4各個施工區施工順序根據現場情況由業主確定,承包單位須服從業主統一調度。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
3.1.1 投標人應為獨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的營業執照;
3.1.2 投標人具有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3 投標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港口與航道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3.1.4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標人至少獨立承擔過一項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的港口工程施工項目,且已交/竣工驗收合格;
注:企業業績要求的時間為2020年1月1日至今,該時間指: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備案的項目結束時間,反映在投標人報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3.2 項目經理:
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應具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應具有有效的港口與航道專業一級建造師資質等級,已經獲得建造師注冊證書并注冊在投標人,具有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類證)或《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類證),且處于有效期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