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晉能控股山西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塔山三期項目籌備處塔山三期2×;100萬千瓦煤電項目初步設計(含勘察)服務招標公告
晉能控股山西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塔山三期項目籌備處塔山三期2×100萬千瓦煤電項目初步設計(含勘察)服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JNC142-ZB-251114519)
招標項目所在地區:山西省/大同市/云岡區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晉能控股山西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塔山三期項目籌備處塔山三期2×100萬千瓦煤電項目初步設計(含勘察)服務(招標項目編號:JNC142-ZB-251114519),已由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晉發改審批發〔2025〕277號)文件批準,項目資金來自自籌資金,招標人為晉能控股山西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塔山三期項目籌備處。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通過“晉能控股招標采購平臺”全流程電子招投標方式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擬建設2臺100萬千瓦超超臨界燃煤直接空冷機組,同步建設脫硫、脫硝裝置。
本期工程廠址位于山西省大同市云岡區西南12.5km處塔山循環經濟園區內,廠址西北側距西羊坊村約900m,西側距榆林村約600m、距S205省道約350m,東側約1100m為小營村。本期工程與塔山電廠二期工程脫開擴建,本期工程廠址西北距塔山電廠二期工程約1200m。
本項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工作,已具備初設招標條件。
2.2招標內容:本招標項目劃分為一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標段(包):塔山三期2×100萬千瓦煤電項目初步設計(含勘察)服務
2.3招標內容及范圍:晉控電力塔山三期2×100萬千瓦煤電項目初步設計階段的勘察、設計及相關服務工作。
初步設計(含勘察)工作范圍(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勘察(測)工作
1.所有進廠道路、廠外輸煤系統、廠外取排水系統、廠外啟動用蒸汽系統、貯灰場(含灰場道路)及廠區內、外(含業主指定的臨時辦公區、生活區和施工組合區)區域所有系統的工程測量、巖土工程勘察、試樁及相關原體試驗、水文氣象調查(含資料更新收集)及現場和室內技術工作等。
2.初步設計階段相關的測量放線定點的標志埋設,勘探、測量器材進出場的臨時便道。
3.提交本工程初步設計水文氣象報告、工程測量報告、巖土工程勘測報告、試樁及原體試驗報告、土壤電阻率報告等。
4.勘察(測)內容應滿足初步設計、優化設計所需的深度要求。
5.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時要嚴格遵守安全規程和電廠安全要求。
(二)初步設計文件
主要包括設計說明書、初步設計圖紙(圖紙深度至少滿足項目征地報批需要)、主要設備材料表、工程概算等。
初步設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滿足本工程施工、投產所需的主、輔生產系統及附屬生產設施全套工程初步設計。包括但不限于廠區規劃及總平圖布置、熱力系統、燃料供應系統、除灰系統、水處理系統、供水系統、電氣系統、熱工控制系統、脫硫系統、脫硝系統、空調、采暖通風系統、智慧電廠系統、KKS編碼、壓縮空氣系統、安全設施、職業衛生、消防(水消防、特殊消防及火災報警)系統、雨水污水生活水系統、建筑結構及附屬生產工程等初步設計。
2.與廠址有關的單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運輸工程(含大件運輸報告)、廠外輸煤工程、貯灰場工程、水質凈化工程、廠外取排水工程、廠外啟動用蒸汽工程、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區土方工程、臨時工程等初步設計。
3.根據《新一代煤電升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25-2027年)》(發改能源[2025]363號)和《新一代煤電升級四大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25-2027年)》(晉能源電力發[2025]207號)中相關要求,總平面布置設計需預留CCUS場地。結合本項目火電深度調峰、快速變負荷的實際需要,中標單位按招標方要求,有針對性地提供廠內光伏初步設計方案。
4.中標單位應確保相關設計方案滿足標準深度要求,與項目的后續設計單位進行溝通協調,確保本項目設計方案及思路的統一性。
5.結合本項目特點,編制項目創新創優方案設想、預期達到的技術經濟指標。通過優化設計、方案比選、專題研究等措施,全程參與招標人行優及國優評選等相關工作。
6.依據水土保持方案、節能評估報告、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安全預評價報告、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批復等,形成相關專題設計。
7.根據招標人的設計要求,中標單位編制煤質分析報告和三大主機選型報告。
8.根據招標人設計需要,中標單位開展多元儲能方式專題設計。
9.項目接入系統投資部分(以項目接入系統的專題報告及電網批復的分界點為依據)的所有設計工作。
10.業主指定的臨時辦公區、生活區和施工組合區及五通一平的施工圖。
11.本項目臨建區、施工組合場、設備代保管區域的平面布置設計工作。
12.全廠總平面布置方案設計,制作鳥瞰圖或效果圖(含業主指定的臨時辦公區、生活區和施工組合區等建筑物)。
13.中標單位負責方案的研究和優化、設計文件編制、概算編制、成品審核出版、參加初設審查以及根據審查意見進行的修改工作,并配合招標方對主輔設備的選用進行調研。
14.對重要設計方案開展專題研究論證,該部分內容要符合初設原則,且滿足招標方的進度和深度要求(招標方有權根據情況調整或增減專題研究內容,必要時組織專家評審)。
15.編制初步設計概算書,并根據評審意見修改完善。
16.編制三大主機及主要輔機設備(如招標人需要)招標技術規范書。
17.應招標方要求參與有關的招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