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倉山區朝陽片區市政基礎設施更新改造項目(施工)-變更公告
招標公告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 倉山區朝陽片區市政基礎設施更新改造項目(施工)已由 福州市倉山區發展和改革局以 倉發改審批(2025)60號批準建設, 建設單位為 福州市倉山區城鄉建設局, 建設資金來源 除倉山區財政統籌安排外,項目業主單位通過申請城市更新補助資金及多渠道籌集, 招標人為 福州市倉山區城鄉建設局, 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 福建華夏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2.1. 工程建設地點:福州市倉山區朝陽路、共和路、東窯街、信平路、工農街、港頭路、中墩路;
2.2. 工程建設規模:
本項目建設項目總投資706.67萬元,其中工程費用 556.99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129.10萬元,基本預備費 20.58萬元;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 市政工程
(2)招標類型: 施工總承包 ;
(3)招標范圍和內容:
朝陽路除六一南路附近段現狀DN400雨水管道保持不變外,其余段現狀DN400-DN600雨水管道原位換管,新建DN1000-DN1600雨水管道770米,并對朝陽路存在的雨污混接進行測量排查改造;對共和路、東窯街、信平路、工農街、港頭路、中墩路的現狀雨污水管進行排查清淤及雨水口增補格柵網。工程內容包括:通用工程、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等。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為準,以施工圖紙為依據;
其中,用于確定企業資質及等級的相關數據:
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用于確定注冊建造師等級的相關數據:
單項工程合同額<1000萬元;
用于確定類似工程業績的相關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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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5553342元;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120 個日歷天, 定額工期/個日歷天(適用于國家或我省對工期有規定的項目); 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
2.6. 標段劃分(如果有):/;
2.7. 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及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定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叁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