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原水所取水頭部船舶動態監測系統購置項目(新增)第二次交易
原水所取水頭部船舶動態監測系統購置項目(新增)第二次交易
采購公告
原水所取水頭部船舶動態監測系統購置項目(新增)第二次交易 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該S施工R貨物 S服務項目實施公開采購活動,采用競價采購的方式公開邀請合格供應商參加本項目采購競爭。
1.采購項目簡介
1.1采購項目名稱: 原水所取水頭部船舶動態監測系統購置項目(新增)第二次交易
1.2項目編號: XJ-2025-WZ-0078
1.3采購人: 廣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西江原水管理所
1.4采購代理機構: /
1.5資金來源:R自籌資金 S財政資金 S其他:
1.6最高限價: 242506.00
1.7采購項目概況: 為防止船舶因失控、違規操作意外情況撞擊取水頭部設施,避免取水管道損壞,確保供水安全,我所計劃購置一套船舶監測及驅離系統,全天24小時監測取水頭部周邊水域水上船舶。
1.8標段劃分:本采購項目劃分為 / 個標段
2.采購內容和范圍
2.1采購內容和范圍 原水所取水頭部船舶動態監測系統購置
2.2項目工期:S計劃工期R交貨期 S服務期為 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內到貨,并開箱驗收合格
2.3地點:S建設地點 R交貨地點S服務地點位于 廣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下陳取水泵站(佛山市三水區西南街道江根下陳村50號)
2.4質量要求:S施工質量要求R貨物質量標準或主要技術性能指標S服務質量要求或服務標準如下: 詳見技術要求
2.5其他:R安全目標如下: 詳見技術要求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當依法設立且滿足如下要求:
S
(1)供應商應當具備 / 資質。
S
(2)項目負責人應當具備 / 資格條件。
S
(3)供應商應當具有承接過同類項目的業績。(同類項目是指: / )
S
(4)項目負責人應當具有承接過同類項目的業績。(同類項目是指: / )
R
(5)其他要求: 1.供應商須是擬響應提供主要貨物(①船舶監測一體機、②智能船舶終端)的制造商或是擬響應提供主要貨物(①船舶監測一體機、②智能船舶終端)的最終制造廠家(最終制造廠家理解為擬響應提主要供貨物必須在供應商的生產制造車間裝配、檢驗出廠),或是擬響應提供主要貨物(①船舶監測一體機、②智能船舶終端)的貿易代理商或經銷商,如果是貿易代理商或經銷商,應具有擬響應提供主要貨物相應授權證書(①船舶監測一體機、②智能船舶終端)貨物的授權證書。
2.如果擬響應提供主要貨物(①船舶監測一體機、②智能船舶終端)的制造商(或其最終制造廠家)與其代理商或經銷商同時響應,采購人只接受制造商的響應。
3.2供應商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與本項目其他供應商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2)與本項目其他供應商存在控股關系。
(3)與本項目其他供應商存在管理關系。
(4)被本項目所在地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依法暫停、取消投標或禁止參加采購活動且處于有效期內的。
(5)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證書狀態。
(6)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內因發生質量或安全生產事故等受到行政處罰且在處罰期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