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購條件
本采購項目 潘三煤礦2232(1)瓦斯綜合治理巷井震聯合巖性反演服務 ,采購人為 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物資采供中心(物資供銷分公司) ,項目單位為 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潘集第三煤礦 ,采購項目資金來源 自籌,100% ,項目資金 已落實 。該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詢價采購。
2.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2.1 采購項目名稱:潘三煤礦2232(1)瓦斯綜合治理巷井震聯合巖性反演服務
2.2 采購項目編號:GN2025-06-8426
2.3 采購包劃分:一個采購包
2.4 項目地點: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區潘三礦內,項目單位指定地點。
2.5 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40個工作日提交潘三煤礦2232(1)瓦斯綜合治理巷巖性預測剖面,120個工作日完成報告,并通過礦及集團公司審查,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對此巷道提供動態服務至本巷道掘進結束。
2.6 采購范圍:潘三煤礦2232(1)瓦斯綜合治理巷井震聯合巖性反演服務,供應商為潘三煤礦2232(1)瓦斯綜合治理巷盾構掘進巖性分布與構造發育預測提供技術支持;具體詳見采購文件。
2.7 合同估算金額:70萬元(含稅)。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 供應商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單位,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2 供應商擬派項目負責人需具備地質(或地球物理勘察或水文地質)相關專業副高級及以上職稱(須提供職稱證明材料)。
3.3 供應商須具備履行本項目所有服務內容的人員、能力和資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國家、地區、行業的相關標準。(須提供承諾)
3.4 供應商最近36個月內(響應截止時間向前追溯)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況。(須提供承諾)
3.5 供應商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須提供承諾)
3.6 與本項目的其他供應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本項目響應。
3.7 信用要求:
至響應截止時間,供應商(不含其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
(1)被列入最高法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2)被列入市場監督總局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企業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3)在采購人采購活動中被暫停采購尚未恢復或取消資格尚在處置期內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規定的程度、適用的行政區域、起止期間處于有效狀態。
3.8 本次采購 不接受 聯合體響應。
4.采購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時間:自詢價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日09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