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連江縣城區一水廠泵站等供水設施更新改造工程(施工)-變更公告
招標公告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 連江縣城區一水廠泵站等供水設施更新改造工程(施工)已由 連江縣發展和改革局以 連發改基建〔2025】35號批準建設, 建設單位為 福州市連江海峽水業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源 連江縣城市供水設施更新改造項目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及企業自籌, 招標人為 福州市連江海峽水業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 福州邑鑫項目咨詢管理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2.1. 工程建設地點:連江縣城區;
2.2. 工程建設規模:
工程費用約3554.28萬元;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 市政工程
(2)招標類型: 施工總承包 ;
(3)招標范圍和內容:
招標范圍為連江縣城區一水廠泵站等供水設施更新改造工程;內容包含對城區一水廠一級泵站、二級泵站、配電系統、加藥加氯工藝、智能化控制系統、原水應急活性炭投加工藝及防恐系統等實施全面更新改造等,具體內容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為準,施工圖紙為依據;
其中,用于確定企業資質及等級的相關數據:
供水規模為 5 萬 m3 /d、最大管徑0.8米;
用于確定注冊建造師等級的相關數據:
供水規模為 5 萬 m3 /d、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單項工程合同≥1000萬元;
用于確定類似工程業績的相關數據:
/;
2.4. 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32642212元;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240 個日歷天, 定額工期/個日歷天(適用于國家或我省對工期有規定的項目); 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
2.6. 標段劃分(如果有):/;
2.7.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設計及現行相關規范的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三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