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開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神東煤炭烏蘭木倫河流域生態修復(河道治理)項目(轉龍灣至寸草塔礦段工程項目)影響轉龍灣、石圪臺水文站水文監測分析評價報告編制服務公開招標,項目招標編號為:CEZB250311093,招標人為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東煤炭分公司,項目單位為:生態環境管理中心,資金來源為自籌。招標代理機構為國家能源集團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1、公司計劃實施烏蘭木倫河流域生態修復(河道治理)項目(轉龍灣至寸草塔礦段工程項目),該項目位于鄂爾多斯市烏蘭木倫鎮。工程治理范圍為烏蘭木倫河干流轉龍灣至神東寸草塔煤礦段,河道治理總長6km,治理標準為 30年一遇。工程主要由防洪工程、河道生態復蘇工程、水土保持生態建設工程組成。其中,防洪工程主要包括:新建堤防工程1段,1.28km;新建護岸工程4段,7.2km。河道生態復蘇工程主要包括:岸坡生態修復 0.5lkm、河道疏浚 6km。水土保持生態建設工程主要包括2個水土保持治理區和1個現代農業觀光區組成。項目位于轉龍灣水文站和石圪臺水文站之間,兩水文站之間距離約11公里。
2.報告編制依據
(1)根據水利部令 43 號《水文監測環境和設施保護辦法》第九條規定:“在水文測站上下游各二十公里(平原河網區上下游各十公里)河道管理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下列工程影響水文監測的,建設單位應當采取相應措施,在征得對該水文測站有管理權限的流域管理機構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建設”。
1)水工程;
2)橋梁、碼頭和其他攔河、跨河、臨河建筑物、構筑物,或者鋪設跨河管道、電纜;
3)取水、排污等其他可能影響水文監測的工程。
因工程建設致使水文測站改建的,所需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水文測站改建后應不低于原標準。
(2)根據《水文監測環境和設施保護辦法》第十條規定:“建設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向有關流域管理機構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1)在水文測站上下游建設影響水文監測工程申請書;
2)具有相應等級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資質的單位編制的建設工程對水文監測影響程度的分析評價報告;
3)補救措施和費用估算;
4)工程施工計劃;
5)審批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3)鄂爾多斯水文水資源分中心于2024年1月向伊旗水利局去函,在轉龍灣水文站下游實施河道治理工程建設,按照水利部令 43 號《水文監測環境和設施保護辦法》相關規定,在工程實施前要求開展建設工程對水文監測影響的專項評價,由于工程建設對水文監測造成影響的,建設單位應當采取相應措施,在征得鄂爾多斯水文水資源分中心同意后方可建設。
該工程涉及的轉龍灣水文站和石圪臺水文站距離約11公里,在規定的20公里范圍內,按上述規定需要編制項目《烏蘭木倫河流域生態修復(河道治理)項目(轉龍灣至寸草塔礦段工程項目)影響轉龍灣水文站水文監測分析評價報告》,《烏蘭木倫河流域生態修復(河道治理)項目(轉龍灣至寸草塔礦段工程項目)影響石圪臺水文站水文監測分析評價報告》,報有審批權限的水利主管部門審批。
2.1.2.采購范圍:編制《烏蘭木倫河流域生態修復(河道治理)項目(轉龍灣至寸草塔礦段工程項目)影響轉龍灣水文站水文監測分析評價報告》,《烏蘭木倫河流域生態修復(河道治理)項目(轉龍灣至寸草塔礦段工程項目)影響石圪臺水文站水文監測分析評價報告》。報告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項目概況、分析計算(主要包括設計洪水分析計算、雍水分析計算、沖淤分析計算、河勢變化分析、回水與泄流分析計算以及其他分析計算等)、影響評價(結合“分析計算”成果,從建設工程對測驗河段及水文測站(斷面)控制、水文資料、水文測驗設施設備、水文測驗方式方法、水文情報預報以及測站人員生產生活等其他方面的影響,分施工期和建成運行期分別開展影響評價)、應對措施(針對建設工程對測站水文監測不同方面和不同程度的影響,提出相應的應對措施)、結論建議(提出建設工程對水文監測影響程度的分析評價的主要結論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