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長春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市排水防澇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二期)施工公告
長春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市排水防澇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二期)施工招標公告(資格后審)項目編號:ZWHY2025-1113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長春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市排水防澇能力提升改造工程已由長春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發展局以長汽車經發字[2025]5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為財政資金,項目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長春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市排水防澇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二期)施工進行公開招標,招標人為長春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工程服務中心。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長春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市排水防澇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二期)施工
2.2建設規模:20條路市政排水管道改造及擴容管徑d600-d1800mm,雨水管線總長度為8950.31m,雨水鋼筋混凝土暗渠2000X2000:670米,雨水鋼筋混凝土暗渠2000X1400:452.94米,包含相關的道路恢復等配套附屬工程,其中主干路車行道恢復面積12315.48m2,次干路車行道恢復面積53489.92m2,支路車行道恢復面積:46733.19m2;(具體以實際為準)。
2.3建設地點:長春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
2.4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包含的全部內容。
2.5最高投標限價:9595.9746萬元(含暫列金712萬元)
2.6計劃工期:2026年3月16日至 2026年10月31日,共計229天(具體時間以實際簽訂合同為準)。
2.7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及相關標準的合格工程。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申請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并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及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注:①根據《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號)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業企業總承包三級、專業承包三級資質,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資質許可機關不再受理資質換證申請,相應證書逾期自動作廢。
②其他省(市)核發的資質涉及有效期延續、換證問題的,按照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文件執行。投標文件內須提供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官方網站發布的有關有效期延期、換證的文件截圖及網址,否則不予認定。
3.2投標申請人擬派出的項目經理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必須為本單位在職或退休返聘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且無在建工程。
3.3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技術負責人1人,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施工管理負責人(項目副經理)1人,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施工員1人,質量員2人,資料員1人,材料員1人,機械員1人,勞務員1人,標準員1人(可由施工員兼任)。具備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相應崗位資格證書或職稱證;安全員2人,須具有安全員證,以上為現場所需最低人員標準,根據實際現場施工情況,如有需要可調增,中標人須無償予以配合。
以上人員須具備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相應資格證書或職稱證。且擬派出的項目管理機構成員應無在建工程。截至投標截止時間,如投標人的項目管理機構成員在尚未完工的建設項目中曾經任職,如已完成崗位變更,應在投標文件中提供變更證明材料(如需項目所在地行管部門同意的,須附相關審批手續)。如投標文件中未提供上述完整材料的,視為未響應招標文件。
3.4財務要求:投標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財務狀況良好。同時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如投標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間的,提供從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財務狀況良好承諾。
注:如投標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財務狀況良好承諾即可。